第二十四章 有骨气的强盗[第1页/共2页]

很快他们就认识到了,掳掠大商户,也便是贵族们的狗腿子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挑选,因为贵族的狗腿子会圈养更下一层次的狗腿子。

在短短的几天时候内接踵落空父亲和母亲,本身也即将认命死去时,有一小我将本身从天国中拉了出来,赐与了本身重新糊口的但愿。

长枪正中强盗的背部中间,没入血肉,从胸膛穿了出来,又刺入到空中,将强盗紧紧的钉死在地上,再不能挪动半步。

“你是打不倒我们的!”

莫非小说里都是哄人的?

纯真的力量上能够两边相差无几,但强盗们穷啊,穷,就没有好兵器,没有好盔甲,就不轻易伤着对方,就轻易受伤。

面对布衣们的漫骂,强盗们可不会放在心上,你们这群愚民,一心凭借着贵族,不敢有涓滴抵挡之心,骨气都不见了。

小骑士面无神采:“我不明白你所谓的骨气从何而来,如果说打劫布衣也算的话,那我不敢苟同你的思惟。”

又过了一段时候,强盗们又不满足了,凭甚么本身就得过和贵族狗腿子一样的糊口啊,本身但是有骨气的人,如何能够和贵族的狗腿子一样?

但总有一些人感觉本身有骨气,又耐不过内心的贪婪,以是就走上了强盗的门路,一条相对来讲显得有骨气的门路。

本身起码也得过上贵族般的糊口!

一个字,抢!

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这些天下的险恶,好恨啊,好恨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遇,我必然会让你们全都死在我的脚下。

那又该如何办呢?

这时候强盗们还感觉本身做了件功德,不但干翻了一群贵族的狗腿子,还让这群布衣不消再上交东西给贵族,这可真是件功德啊。

……

掳掠,还是掳掠,干脆连布衣都一起抢了,这些个布衣,面对贵族没点抵挡之心,大部分的产出都让贵族给占去了,真是丢人,丢脸。

小骑士举起长枪,对准。

莎莉很感激麦尔,很天然的,这类感激又渐渐转成了依靠。

这不可,完整不可,本身得过上更好的糊口。

刚开端他们说本身是公理侠盗,劫富济贫,也如许做了几次,但做完以后,发明本身的糊口并没有多少改良,反而受伤不轻。

因为他亲眼瞥见小骑士将他部下的强盗众给斩杀了个洁净,一伙强盗数十人,好不轻易才堆积起来的权势,转眼之间便全数折了。

不做贵族的狗腿子,也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糊口,小日子还不错,但又有强盗开端不满足于近况了,凭甚么本身等的糊口只比布衣好上一线啊?凭甚么比贵族的狗腿子差啊?

然后他们就这么做了,收成颇丰。

但一时半会儿,强盗还没有死。

小骑士下了马,走到了强盗的面前。

比如说,那些佣兵,以及野生骑士。

强盗们向来不会感觉本身做错了,因为他们是有骨气的人,有骨气的人如何会做错呢?错的都是那些没骨气的。

但是当一个“贵族的狗腿子”追击着一个“有骨气”的强盗时,强盗的内心垂垂生起阵阵迷惑,事情为甚么会变成现在如许呢?

因而他们开端思虑原因。

劫夺这些贵族的狗腿子,那么这些狗腿子的狗腿子就会和本身等干上一场,两边都拿着兵器,都抱着杀人的目标。

很简朴。

本身是这么有骨气的人,公理的化身,为甚么会被一个贵族的狗腿子给追的到处跑呢?为甚么本身会打不赢贵族的狗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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