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激赏孩子应掌握分寸(3)[第3页/共3页]

“除了给钱,我们都不晓得该如何教诲他了。”张密斯的儿子就读于一所重点中学,每月都要从父母手上拿走近2000元的零费钱,然后花得一干二净。儿子大手大脚费钱的风俗,让张密斯感到很猜疑。每当儿子缠着她要钱的时候,张密斯和爱人只好一边给钱,一边教诲儿子要好好学习,但见效甚微。

“如何了?如何不站起来?”爸爸问他。

要激起孩子对行动本身的兴趣和信心,精力嘉奖应放在首要位置。只要精力嘉奖和物质嘉奖相连络,以精力嘉奖为主,物质嘉奖为辅,如许的鼓励体例才是公道有效的,才气使孩子产生强大的进步动力。

厥后,小锋在父亲的骂声中不但没有进步,反而越来越怯懦,最后连跨上自行车的勇气都没有了。

给孩子赏钱,或采办物品以嘉奖孩子,属于物质嘉奖。物质嘉奖一开端还是能起到必然的结果的,但是时候一长,特别是耐久采纳单一的物质嘉奖体例,就难以达到鼓励的目标了,其弊端也逐步表现出来。

其三,不能真正激起孩子的自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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