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个伤春悲秋的性子,裹着被子披垂着头发跳下地去,靠近了穿衣镜去瞧,暴露藏在头发里的半张精美的小脸,眼眉弯弯,皮肤白到发光,下巴尖尖,做个忧愁的神采,竟然有几分楚楚不幸,年纪约莫在十六七岁,恰是书里描述的那种长相,大要清纯可儿,内里一肚子yin贱,这是那位少帅冯瞿撞破奸情以后给她的评价。

运气莫测。

顾茗不由发展一步,恍然闯进了别人的天下,热烈到实在的天下。

她仓促回身,疾步往回走。

顾署长家的令媛当然不是配角,而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炮灰,被亲爹送人之前就已经有了小情郎,还是个混青帮的穷小子,做为渣男贱女小说组合里试炼男主的试金石,女主不但“聪明”的发明了她的奸情,还“奇妙”的指导少帅晓得了,因而她年青的生命就被渣男用一粒花生米结束了。

两名黑衣人远远跟着,她信步而行,走了约莫快四非常钟,发明穿过了那片富人区,竟然闯进了闹市,路口劈面各种商店鳞次栉比,有穿戴旗袍逛街的女郎、穿戴洋装或者长衫的男人、另有卖报卖烟的小童、卖花的女人……熙熙攘攘。

他低头快速浏览了一遍手中的稿子,也花了约莫近一个小时,昂首对上面前沉默端坐的女子,迟疑着开口:“太太这文章是不错。”

女主踏着她的尸身与男主驱逐虐后的糖,谁也不再记得他们爱情路上的铺路石。

这阵仗有点吓人,顾茗揣摩原主的心机,暴露点羞怯的笑容:“有劳两位了。”如果不是她对书中剧情熟知,临时不需求做谍报事情,按她本身厚如城墙的脸皮程度,狗仔般活络的嗅觉,天然是先跟冯瞿身边的保护们搭上话,探听些有效的动静,想体例脱困。

这几年收的稿子男主无不是贤明神武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式的人物,吕良几近都要审美颓废了,偶尔看到这么不利又风骚的男主,一下子就被抓住了眼球,也说不上来是想看到男主更不利,还是想看到男主更风骚。

冯瞿,现年二十五岁,冯大帅原配所出宗子,读过军校,跟着冯大帅上过疆场,现在手底下还带着两个团的兵,如无不对就是冯大帅将来的担当人。

女佣要来服侍她穿衣,她回绝了:“我想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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