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是抗战期间日军体例的全数环境了。
到了一九四四年、日军又将师团分为甲乙丙三种(此时己无四单位制师团了)。甲种师团有两类、一类为原有的常设师团、总人数为2.1万人,具有三十六门75mm山炮或野炮。一类为原有的特设师团与三单位制师团,总人数为1.8万人。乙种师团也是三单位制师团、只是没有炮兵联队与马队(搜刮)联队,总人数为1.4万人。丙种师团即两旅团制师团。同时、日军又呈现了独立戒备队与独立步兵旅团两种体例。独立步兵旅团的体例与两旅团制师团所辖的步兵旅团不异,人数为5100人。独立戒备队下辖六个步兵大队、大队下辖三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四挺重机枪),无特种兵(在此处、特种兵指步兵以外的其他兵种),总人数为4900人。
4.大队:日军一个标准的1100人体例的大队包含:30人的大队部,一个110人的运输中队(大车和骡马),有的大队将所属的运输中队归并到联队里。四个前述的步兵中队(一些只要3个);一个174人的机枪中队(14人的连部和3个机抢排,1个弹药排),每排4挺重机枪,总数12挺(有的连只要8挺);一个55人的炮排(1个10人的排部,1个15人的弹药班,两个15人的炮班各设备1门70mm九二式步兵炮),极少的军队装备一个122人的炮连(包含一个27人的弹药排,两个31人的炮排各设备2门步兵炮)。在这些少量的炮连中,极荣幸的一些能够分到20MM反坦克枪的军队,能够编成4个24人的设备2挺反坦克枪的排,这类环境下,弹药排要扩大为39人。
承平洋战役发作以后、日军又编组了两旅团制师团。师团下辖两个步兵旅团,旅团辖四个步兵大队、步兵大队辖四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八挺重机枪)。师团无炮兵、仅直辖工兵队、辎重队与通信队,总人数为11980人。
一九四五年、日军对兵力体例做了最后一次调剂、大抵有以下几点、1、给丙种师团的步兵大队增编一个步兵炮中队。2、将独立混成旅团的步兵大队改成辖有四个步兵中队、一个机枪中队与一个步兵炮中队,人数达1500人的大抵例。旅团炮兵则辖有六门野炮与十二门山炮,同时其工兵、辎重军队也予以扩编,使其总人数达8000人以上。3、编组了丁种师团,其体例大抵与丙种师团同,但无特种兵。其步兵大队的机枪中队只要四挺重机枪,步兵小队独一一挺轻机枪与一个掷弹筒。
足,多数建成乙种师团,也是战役力很强的军队。21-100之间的师团是抗战以后连续增加的,有的由独立混成旅团扩编,有的是新兵,属乙或丙或丁种,没有必然的规律。
在侵华战役中,因为作战耗损,同光阴军感到四联队制师团行动不便,又搞出了三单位制师团与独立混成旅团两种体例。三单位制师团的体例为师下辖一个步兵团,步兵团下辖三个步兵联队,联队下辖三个步兵大队与一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步兵大队无大队炮小队,炮兵联队为二十四门山炮或野炮,马队联队改成搜刮联队,其他如辎重、工兵等后勤军队也大为减少,体例人数为12800人。独立混成旅团辖五个步兵大队与一个炮兵队、通信队、工兵队、辎重队等,总人数约5000人。步兵大队辖三个步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四挺重机枪)、炮兵队辖一个山炮中队与二个野炮中队。这两种军队都是首要做为守备用处的,同时具有小范围的野战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