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找到鞋啊,不然狼来了,我跑不快!”

“亦风,你尝尝。”

明天,大狼们都不在家,小狼们正在山谷里练习逮兔子。

逮兔子最无能的是飞毛腿,她不但速率快,并且比较务实,专挑那些跑不快的半大兔子动手,哪怕老兔子离得再近,她也不去白搭力量。因为那些老兔精,总喜好坐成“夜壶状”,把最有弹力的后腿藏在肚子上面,每次都在小狼离他另有几米远的时候弹射逃出,严峻打击小猎手的自傲心。固然机会和猎物都遴选得不错,飞毛腿逮到小兔子的胜利率仍很低,十拿九空。

“狼妈在教小狼学说话了。”我拢着亦风的耳朵悄悄说。这类欣喜不亚于听到孩子第一次喊爹妈。

约莫一个礼拜,小狼们的狼毛就换完了,撕扯肉食的时候也更加带劲儿,估计他们的新牙已经长出来了。飞毛腿长得身强力壮,跑得比畴前还要快。我不再担忧了,辣妈是个称职的妈妈。

现在是夏季,野兔肉食量未几,只是偶尔开开洋荤,而狼山谷中就有很多被小狼啃剩下的牛肉干,最关头的是肉上面带有兔子保存所必须的盐分。趁着大狼不在,兔子们大着胆量出动了。

钻出帐篷,我深深呼吸,氛围中满盈着一股潮湿的草香味和泥沼吐出的光阴的气味,这才是湿地的味道。我站在山岗上,被夜色冷傲了。

云开月出,狼山一片明朗,凉凉的水雾在草滩上幽游,月光下每根草都是银蓝色的,这是一片蓝色的草原……停在草叶上的蜻蜓,翅膀上挂着露水,每一颗露水里都藏着一个玉轮。人从草上走过,蜻蜓低低地飞起来,晶莹的翅膀振起一片沙沙声,在身边回旋。夜晚的蜻蜓都飞不高,他们倦怠地停歇在我头上、身上、手上,用柔弱的前肢揉擦他们的大眼睛,又偏转脑袋刷刷那根苗条的“睫毛”。这让人很轻易遐想到魔幻故事里的小妖精。

到了六点多,一片雨云遮来,山里下起了暴雨,我们仓猝清算东西躲进帐篷。

“等一下,脚麻了。”

话未落音,山谷里就有一只小狼像小猫似的叫了一声,怪腔怪调的。少顷,其他小狼也开端吱吱呜呜地起哄。

“喊他二大爷。”亦风很讨打地坏笑着接嘴,“狼妈妈亲身教的母语就是标准啊。我们格林小时候的狼嗥还是你教的呢,教得忒差,差点入不了群。”

龙狼?也不成能,毕竟他身有残疾,恐怕难以胜任“总舵主”的职位。

“我感觉还是不出声要好一点。”亦风提出了明智的建议,“就悄悄听吧。”

埋没帐篷内的面积只要两平方米大小,我们都不想在内里闷着,无法内里的草地上又是湿漉漉的,也没法坐,两人就在帐篷外搓动手,围着帐篷转圈取暖。我们的登山鞋弄湿了,脚指头在湿鞋里捂得特别难受。亦风想生堆篝火烤一烤,可惜我们捡返来的牛粪都被大雨淋透了。

亦风打断了我的设想,我正想活力,一听到前面的话,又伤感起来。小狼在死力仿照母狼的调子,格林当初也是如许竭尽尽力仿照我,乃至仿照我常常哼唱的那首歌《传奇》。如果李健传闻他写的歌把狼给招来了,不晓得会作何感触。我浅笑着,耳边仿佛又听到了格林当年哼歌的声音:“呜—呜—呜—嗷—嗷—”唉,格林,歌声还在,来自“嗷星”的你到底上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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