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演唱会能够是小狼的出窝礼了。”我感受狼的每次群嗥都是成心图的。

明天,大狼们都不在家,小狼们正在山谷里练习逮兔子。

这是亦风常念起的《狼图腾》里的台词儿,我一说他就乐了,站在那边嘿嘿呵呵地傻笑起来,笑着笑着垂垂有点卡壳了……半晌的温馨后,他冷不丁提出了一个怪瘆人的题目:“饭在哪儿?”

我和亦风越听越有兴趣,偷偷群情着。

话未落音,山谷里就有一只小狼像小猫似的叫了一声,怪腔怪调的。少顷,其他小狼也开端吱吱呜呜地起哄。

吃完饼干,亦风胆量更大了,拉开帐篷门,钻了出去。不一会儿,内里传来亦风的声音:“咦,我的鞋呢?另有一只鞋哪儿去了?”

“嗷——”一声凄厉的狼嗥就在我们身后不远处!而这一声狼嗥在我耳边秒变成一句阴沉的话:“这儿—有—吃的—”

“……”

我寒意升腾,向帐篷边后退两步,扫视黑洞洞的四周,莫非真应了“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古话?固然我们跟狼打仗数年,因为体味而不怕狼,但是在乌黑当中,身临其地步听到夜深狼嗥,这不是3D电影,也不是环抱立体声,而是狼群真的就在你身边的黑暗中。他看得见你,你看不见他。刚才还感觉敬爱的狼嗥,现在却感受诡异起来。好可骇!我俄然间拾回了原始的本能。

逮兔子最无能的是飞毛腿,她不但速率快,并且比较务实,专挑那些跑不快的半大兔子动手,哪怕老兔子离得再近,她也不去白搭力量。因为那些老兔精,总喜好坐成“夜壶状”,把最有弹力的后腿藏在肚子上面,每次都在小狼离他另有几米远的时候弹射逃出,严峻打击小猎手的自傲心。固然机会和猎物都遴选得不错,飞毛腿逮到小兔子的胜利率仍很低,十拿九空。

“你是说他们要走了吗?”

“你穿上鞋就能跑过狼了?狼要真来了,你还不如熏走他呢。”我没好气地说,刚才在帐篷里,我已接受够他的男人味儿了。

天亮的时候,我们就发明亦风晾在草地上的鞋子确切少了一只,莫非昨晚听到的帐篷四周的窸窣声真的是有狼来过?就是在我们背后嗥叫的那匹狼吗?

我把鞋袜脱了,晾在帐篷边,赤脚踩在软软的长草上,一弹一弹,固然草面是湿的,但是走起来很舒畅。

“狼妈在教小狼学说话了。”我拢着亦风的耳朵悄悄说。这类欣喜不亚于听到孩子第一次喊爹妈。

说来邪了门儿,明天这些野兔活腻了吗,非要往这片狼窝老巢的山谷里钻?本来这里有三大引诱—大片的苜蓿、洁净的水源和剩肉。野兔是要吃肉的,特别是到了冬末春初没草的季候,野兔挖出雪下的虫蛹也能拼集充饥。春荒时,我们在雪中给狼投食死牛羊的监控里就曾经拍到过野兔来啃肉。刚开端我们觉得野兔把羊毛误认作干草,厥后才发觉这家伙确切会遴选一些少油的处所啃干肉。野兔的体质和肠胃都远胜于家兔,为了活着,他们没有更多的挑选。

“亦风,你尝尝。”

那么最有能够的就是七分半?七分半合法丁壮,并且他常常平举起尾巴,龙狼和元老都对他特别恭敬地亮过肚子。我们第一次见到七分半时,就被他凌厉的目光和处变不惊的气度所佩服,按说狼王应当是他了吧?但是……我总感受七分半不像是辣妈的丈夫。我仿佛没见到过辣妈对他有特别靠近的行动,不但如此,有一次七分半靠近飞毛腿时,辣妈恶狠狠地把他赶出了育儿圈,还在他屁股上结健结实地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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