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精力一振,心道:来了!来了!部下赶紧敲键盘:我感觉林雨翔和苏珊并不是甚么神,相反,他们也是浅显人。只不过在我的笔下,他们都比浅显人荣幸了一些罢了。
他们是千万没有想到儿子竟然会把同窗带到家里来写功课。并且带的同窗内里另有女同窗!
“哈哈哈!”一家人一齐笑了起来。安爸爸和安妈妈还悄悄的对视了一眼,敢情是都想起了明天傍晚时候见过的汪小菲的事了。
在我们这个社会,浅显只要荣幸那么一点点,那么他们就能比浅显人更快地胜利。林雨翔和苏珊在黉舍里确切是比较荣幸,他俩能够相互搀扶着一起走过风风雨雨。而黉舍和社会是两个完整分歧的天下这个话题,我想在场的各位应当都有所体味才对。别的,任何一名想要写书的作者应当都不止是想要拍朝廷的马屁罢了吧?写出内涵,暗射社会,反应老百姓们的设法,我想,这才是一篇文应当有的内涵。
只是,儿子仿佛还小了点,这么小就和女同窗打仗……仿佛早了点。
安妈妈一见就大惊失容:“小强这么小如何能喝酒呢?”伸手来拿。小强手快,直接把啤酒拨到他爹前面:“我没喝,这是我爸的。”顺手抓起一把花生毛豆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妈,买屋子干吗?我们家又不是没屋子。”安然猎奇地问。
功课常有,大餐不常有啊啊啊啊……
都说学习好的人一旦学起来人就变肮脏了,头也不洗,头发也老长。但是儿子仿佛还是本来的模样,不止没有变得肮脏,乃至还晓得带女同窗来家里了!
然后他就忍不住地笑。
就在安然觉得今晚的半个小时都要华侈在看别人谈天和被别人调/戏上面的时候,安然瞥见了一行字。
不管如何说,儿子带给父母的欣喜实在还是蛮风趣的。
想到小强,安然就想到了宿世阿谁闻名的段子——小强,我与你相依为命……
小强比安然小一岁,本年刚上月朔。明显只是十三岁的孩子,可他面前竟然也放着一瓶啤酒。没杯子,一看就是对瓶吹的真男人。
安妈妈摸了摸安然的头发:“该剃头了。呆会吃了饭,让爸爸带你们去剃头吧。”
本来安然还在内心踌躇来着,是持续码个字,听个歌,还是复习个功课?还是跟着爸爸妈妈带着弟弟出去大餐……只踌躇了一秒钟,安然刹时就做出了决定了。
“长毛贼。”安然记得宿世的小时候妈妈常常拿这句话讽刺他,因而几近是下认识的就脱口而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