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倾身,坐在他大腿上,唇瓣一点一点滑过他的脸颊,落在喉结上。
“哎……”
他公然是喝醉了,到我这耍酒疯,我被狗咬了明天还要去打狂犬疫苗。
谢先生?
“文蜜斯,你觉得你死了他就会爱你吗?”
举头挺胸,非常硌人。
“……”
莫凌天浑身一震,碎发抵在眉角,仿佛被冷傲了一下。
莫凌天有胃病,他要从速去拿胃药和醒酒汤。
“以是……”
他舔走我的口水,分开我的唇,我和他的口水在空中拉丝,呼吸融会,缠绵而炙热。
他眼神迷离,嗓音逐步沙哑,“你要说甚么?”
“滚?”
疼!
男人长相清润,五官和脸庞出挑,涣散时气质慵懒矜贵,端庄起来给人一种莫可名状的压迫感。
他身形一震,明显没喝断片,还能听出我阴阳怪气讽刺他的话。
我回房间洗了澡,换了干爽温馨的衣服,脑袋有点昏沉,伸直在床上,昏昏沉甜睡了一会。
我游移了一下,接过办事员手里的纸袋。
我心底对文莺莺喜好不起来,但看着不幸兮兮的小女人,就仿佛看到上一世的本身,忍不住劝出口。
“密斯,这是谢先生让我交给您的。”
男人喉结狠狠翻滚了两下。
“刚才你跳下水,他一动不动看着你,置身事外,事不关己!”
身型高大的男人,朝床的方向,走了过来。
“我才不管她无辜不无辜,我只在乎你!”
“谁奉告你的?”
他霸道而强势,我的唇齿被撬开,他带着浓浓烟酒气味的唇尖探出去,霸道打劫。
中间几个女孩从速拉住了她,我没躲,站在原地,蹙眉看着她,真的有点活力了。
我想叫住办事员,发明人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只好悄悄叹了口气掩上门。
说出来的这句话,老练又可爱。
我吃了药睡得挺沉,迷含混糊看到了次卧的门,被人推开。
内里是一条高贵的香奈儿长裙和一双爱马仕高跟鞋,另有一些退烧药。
恶兴趣又无耻混蛋,还很下贱。
然后,重重地在我舌尖咬了一下。
文莺莺跺了顿脚,说着还急了,挥动动手臂,要过来揍我的架式。
“莫凌天!你给我滚!”
我的指尖钻进他衬衫,一起燃烧。
他眼神泛着寒意,手掌很大,紧紧扣住我下颌,指腹摩挲我的肌肤,我只感觉头皮发麻。
我细心回味莫凌天这句话,感觉他真是喝多了撒酒疯,他一贯禁止,没想到酒品俄然变得这么差。
他的声音极富磁性,特别是喝了酒,带了点沙哑,非常降落,听在耳朵里酥酥麻麻,听得人腿都发软。
光芒昏黄,欲语还休,夸姣的身材凹凸有致,我很自律,身材保持得很不错,遗传了母亲杰出的基因,女人味实足的葫芦型身材,该长肉的处所毫不减色,纯天然。
“你想死,好啊,找跟绳索一了百了,他会为你悲伤吗?会为你掉眼泪吗?”
我狠狠咬在他舌尖,他轻咝了一声,却没有抽出,而是用一只手倔强扣住我脸颊,迫使我不能再咬他。
“我扶您上床,给您去煮醒酒茶。”
他耻笑:“晓得还嫁给了我,顾柔,你真够贱。”
“你干吗要救我!都怪你救我!要不是你跳下来救我,照清必然会救我的!”
半梦半醒之际,听到滴一声旅店房卡刷开门的动静。
莫凌天!
我一爪子拍到他那张漂亮的脸上,“你是我老公这事,程玥晓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