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倾身,坐在他大腿上,唇瓣一点一点滑过他的脸颊,落在喉结上。

“哎……”

他公然是喝醉了,到我这耍酒疯,我被狗咬了明天还要去打狂犬疫苗。

谢先生?

“文蜜斯,你觉得你死了他就会爱你吗?”

举头挺胸,非常硌人。

“……”

莫凌天浑身一震,碎发抵在眉角,仿佛被冷傲了一下。

莫凌天有胃病,他要从速去拿胃药和醒酒汤。

“以是……”

他舔走我的口水,分开我的唇,我和他的口水在空中拉丝,呼吸融会,缠绵而炙热。

他眼神迷离,嗓音逐步沙哑,“你要说甚么?”

“滚?”

疼!

男人长相清润,五官和脸庞出挑,涣散时气质慵懒矜贵,端庄起来给人一种莫可名状的压迫感。

他身形一震,明显没喝断片,还能听出我阴阳怪气讽刺他的话。

我回房间洗了澡,换了干爽温馨的衣服,脑袋有点昏沉,伸直在床上,昏昏沉甜睡了一会。

我游移了一下,接过办事员手里的纸袋。

我心底对文莺莺喜好不起来,但看着不幸兮兮的小女人,就仿佛看到上一世的本身,忍不住劝出口。

“密斯,这是谢先生让我交给您的。”

男人喉结狠狠翻滚了两下。

“刚才你跳下水,他一动不动看着你,置身事外,事不关己!”

身型高大的男人,朝床的方向,走了过来。

“我才不管她无辜不无辜,我只在乎你!”

“谁奉告你的?”

他霸道而强势,我的唇齿被撬开,他带着浓浓烟酒气味的唇尖探出去,霸道打劫。

中间几个女孩从速拉住了她,我没躲,站在原地,蹙眉看着她,真的有点活力了。

我想叫住办事员,发明人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只好悄悄叹了口气掩上门。

说出来的这句话,老练又可爱。

我吃了药睡得挺沉,迷含混糊看到了次卧的门,被人推开。

内里是一条高贵的香奈儿长裙和一双爱马仕高跟鞋,另有一些退烧药。

恶兴趣又无耻混蛋,还很下贱。

然后,重重地在我舌尖咬了一下。

文莺莺跺了顿脚,说着还急了,挥动动手臂,要过来揍我的架式。

“莫凌天!你给我滚!”

我的指尖钻进他衬衫,一起燃烧。

他眼神泛着寒意,手掌很大,紧紧扣住我下颌,指腹摩挲我的肌肤,我只感觉头皮发麻。

我细心回味莫凌天这句话,感觉他真是喝多了撒酒疯,他一贯禁止,没想到酒品俄然变得这么差。

他的声音极富磁性,特别是喝了酒,带了点沙哑,非常降落,听在耳朵里酥酥麻麻,听得人腿都发软。

光芒昏黄,欲语还休,夸姣的身材凹凸有致,我很自律,身材保持得很不错,遗传了母亲杰出的基因,女人味实足的葫芦型身材,该长肉的处所毫不减色,纯天然。

“你想死,好啊,找跟绳索一了百了,他会为你悲伤吗?会为你掉眼泪吗?”

我狠狠咬在他舌尖,他轻咝了一声,却没有抽出,而是用一只手倔强扣住我脸颊,迫使我不能再咬他。

“我扶您上床,给您去煮醒酒茶。”

他耻笑:“晓得还嫁给了我,顾柔,你真够贱。”

“你干吗要救我!都怪你救我!要不是你跳下来救我,照清必然会救我的!”

半梦半醒之际,听到滴一声旅店房卡刷开门的动静。

莫凌天!

我一爪子拍到他那张漂亮的脸上,“你是我老公这事,程玥晓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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