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要[第1页/共3页]

“四哥,你咋不说话,哑巴了?”连秀儿见连取信没回话,就诘问道“你不是心疼东西,舍不得给我们吧?”

周氏和连秀儿里外的衣裳都换了新的。

并且……

看到连蔓儿一家出去,一个个笑着向她问好,周氏就板起了面孔,鼻子里悄悄地哼了一声,算是应对。

“娘,是没当作?”连取信就问。

并且,节制玉米种子,也不是连蔓儿的本意。她的本意,是从自家开端,将这类高产的作物推行开去。

地里的玉米比园子里的玉米种的晚,结穗和成熟当然也就晚了一些。连蔓儿内心核算着时候,地里的嫩玉米应当也能卖上几天。但也就是几天,以后就不能卖了。一来,还是物以稀为贵,即便有的卖,也不能卖的太多。二来,地里的玉米多。到了夏末初秋的时候,玉米成熟的极快,也就几天的工夫,嫩玉米就会长老,煮着吃就不好吃了。

“四哥,我在县城就传闻了,你种的啥金玉米,可值钱可好吃了。”连秀儿持续对连取信说带“四哥,啥金玉米,你咋不送些过来给我和咱爹、娘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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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带着连秀儿、古氏和连朵儿从县城返来了。

周氏骂完连秀儿,立即斜眼看向连取信。

“看,都得看。”连取信就道。

连取信和张氏都吸了一口气。小七的两眼立即亮起两只金元宝,五郎和连枝儿还算淡定,不过面色也都微微有些发红,那是欢畅的。

周氏返来的这天傍晚,吃过晚餐,连取信还是去了上房。这是他一向以来的风俗,吃过饭,看看连老爷子,跟连老爷子唠唠嗑。周氏出门返来了,连取信更要过来看看。

不管如何,作为“第一个吃玉米的人”她该得的好处,沈家是不会少了她的。

“四哥”连秀儿坐在炕上,号召连取信道。她手里玩弄着一条猩红的帕子,帕子一角拴着一副银三事儿,连蔓儿几个一进门,连秀儿就把银三事儿玩弄的叮叮铛铛的响,她还时不时地看连蔓儿和连枝儿两眼,明显是去县城得的新玩意,特地在连蔓儿和连枝儿跟前显摆。

落实到玉米这件事上,她的详细筹算就是先卖嫩玉米挣一笔钱,然后再通过卖玉米种子。再挣一笔。

张氏也没活力,她的性子,当着面总做不到对长辈横眉冷对,而她也没等候周氏能赐与普通的回应。周氏向来就是如许的人、如许的态度。她尽到了礼数,周氏如何,是周氏的事。

“姐。咱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还接着卖地里的不?”小七就问“还是把地里的玉米咱都留着做种?”

不过,也有的人,不但不会是以而看重他们,反而不把他们当一回事。或许是感觉不管如何,他们都会守这个礼数的原因吧。

武仲廉和武掌柜之以是承诺两成的寄卖用度,玉米种子是连蔓儿从沈家得来的,这是一个启事。别的一个启事就是,他们都是老道的买卖人,并没有只着眼于寄卖费本身,他们还看到了金玉米将为他们酒楼带来的名誉和客流。能够预感。当酒楼里开端呈现金玉米以后,武仲廉的酒楼必定会成为本府最着名、最受追捧的酒楼。

当然,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推行的过程中,她也算计好了,她最大限度能获得的好处。

连蔓儿没说甚么,张氏是面子、讲究礼数的人。吴家那么情愿和她家攀亲,不能不说和连取信、张氏的这些品格是很有干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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