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锦书难托[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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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勋自幼被视作神童,朝鲜举国高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传说三岁便能朗读唐诗百首,五岁精通朝鲜语与汉语两种说话。到了十岁上,已经能写出令名仕大儒啧啧称奇的文章了。可这时的他,手中提笔倒是无从动手,一颗心仿佛沉入深深的海底,思惟亦是纷繁混乱。所谓“情到浓时情转薄”,约莫就是这般的无可何如。

金鹏道仍旧没有分开,虽是无声,倒是一种对峙。那矗立的姿势仿佛在说,哪怕统统都已窜改,他永久都会站在李世勋的身边。

李世勋还是不动,声音却还算得上平静:“你是说,我如果至心喜好上了宁婉郡主,便没法从李世杰的手里夺回统统了?”

金鹏道生得魁伟,一张脸固然和漂亮二字无关,却带着十成的正气:“就算世子起火,下官也必须说,是。如果世子再陷于后代私交里。莫说是夺回王位,哪怕是救回二王子也成了妄图。”他叹一口气,慎重地说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这个事理世子又怎会不知?江山美人,想必这个定夺不会太难。”

李世勋终究忍不住开了口:“身上的任务我本身如何不晓得,这信不过是自欺欺人,并不会让她看到。”他高大的身影肃立在面前,仿佛一座山岳,坚不成摧,撼动不了。

金鹏道在他的身后仍旧谨守礼节,他抱拳道:“下官担忧世子的安危,故而一步未曾阔别书房。”

金鹏道不偏不倚地在这个当口排闼而入。门外更深露重,绯色的官服被沁得微湿,光彩更显得浓烈。他的视野不由自主地地落在李世勋面前的信笺纸上:“世子,真要将这封信送到郡主手上?”他没能说出口的潜台词倒是,这封信一旦送了出去,不知会惹出如何的事端来。

李世勋写这封信,用的是新罗道特产的洒金笺纸。笺纸上画着含苞待放的桃花,点点金光洒落其间,那样斑斓的画面,现在却要来包容一个悲伤的故事。他亲手将信笺放入信封当中,又饱蘸浓墨写下了柳长宁的名字。

地上是满地的残骸,扔下的纸团和淋漓的墨汁在混乱中泄漏出仆人的苦衷,李世勋那张五官温和的年青的脸现在却有了历经千帆的光阴感。他的脸上俄然现出一丝愠怒,“咚”地一声将笔扔进了青瓷质地的笔洗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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