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半步的是天赋,抢先一步的是疯子。
现在的大明,还是修文偃武的承平乱世,固然这鲜花招锦烈火烹油之下已经暗潮涌动,但到目前为止,文风还是极其鼎盛的,看书的人非常多,以是开书店能赢利。
才子才子小说刚出来的时候确切是好的,但当写小说的一拥而上,都是套路文,众多开来,读很多,就不免有趣了。
也不晓得墨水纸张的钱收回来没有。
几百万字的收集小说写不得。
不过究竟写甚么,还是要好好想想。
算了,想想别的,不动歪脑筋了,即便穿越者的事,抄书不能说抄,是再缔造。
只如果能赢利的买卖,王家都会插上一脚。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徒然,只是《红楼梦》仿佛也是禁书。
《金瓶梅》也的确好,太祖都曾赞说,“搞经济的读《金瓶梅》,搞政治的读《红楼梦》”。
从王琼英的香闺里出来,聂小倩飘到了王家的前院。
由此可见,写小说还是很有搞头的。
当然,实际上她也是在给本身别的找点事做,好持续撑着“活”下去,等候着投胎转世或者魂飞魄散的那一天。
与聂小倩宿世初期的那些租书店差相仿佛。
穿越到当代,写小说就必写的那一部《倩女幽魂》,她本身就是聂小倩,她不想把本身当作是女配角写进小说里去悦人耳目,天然是不会有了。
实在这家书店另有别的一个很俗气的店名――百万书店,顾名思义,是王百万家开的,传闻还是大明连锁,大明二十六省,到处都有分店。
卖力看店的是王家的白叟,白发苍苍,头戴方巾,穿月红色长衫,是与科考作斗争,斗了大半辈子都没赢过一场的老童生。
跳过《金瓶梅》,聂小倩又想到了另一部一样巨大的作品《红楼梦》。
倒是躲在暗处的四小我,让她不由朝他们的藏身之处多看了一眼。那四人,她固然没有瞥见是甚么模样,但他们气血畅旺得仿佛一炉熊熊烈火,在黑夜里光鲜而出众,那些护院刀客的气血与之一比,不过萤火之光,他们很能够是传说中的武林妙手妙手高妙手。
只不过比较搞笑的是,那王百万,腰缠万贯,倒是个扣完菊花还要嘬一嘬手指的老抠唆,自个家里人在书店里买书也要付钱。
聂小倩一番思考下来,决定先不想那些神怪科幻的,不可否定,她与这个期间的读书人之间是存在着严峻的代沟的。
聂小倩以为,她来到这里,撞见王家蜜斯读书,冥冥中是有起因的。
想到这里,聂小倩决定到这里的书店去实地考查一下。
并且她是写小说,不是著书立说,不求百圣齐鸣,没有那很多松散刚正,也向来不愤青,想着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文以载道,更没有写小说发财的念想。
她女鬼一只,压根就没有物质需求。
在店门入口处立着一块布告牌子,上书:书业生涯,本大利细。涂抹撕扯,全数陪抵。勤换早还,轮番更替。三日为期,过期倍计。诸祈鉴原,特此告启。
她现在已经不是宿世阿谁文笔粗糙的小写手,脑中装着无数别致古怪的故事,又有了富丽的文笔,完整能够假语村言,在脑中那些故事的根本上,停止再次推演,敷成故事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