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第1页/共3页]

只是再想,公孙朝仪却又规复了安静,只见她拿起剑鞘,指了指朱晨桓,道:“甭废话,本女侠问你的话还没答复呢。”

“侠女,你吃肉的模样真萧洒。”

公孙朝仪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朱晨桓,当年碰到朱晨桓时,他还只是一个没有束发成年的小男孩,而此时已经是一个漂亮萧洒的姣美青年了,看着朱晨桓身上的华贵衣服,比本身这身自以为最好的衣服华贵了不晓得多少倍,这让她略微有些泄气。

两人拼桌坐在一起,很少喝酒的朱晨桓又一次例外,与女侠公孙朝仪对酒当歌,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算一喜,即便对朱晨桓来讲石玉城不算他乡,可碰到少数几个能够至心相待的故知,也还是值得庆贺的。

肉香而不腻,入口悄悄一嚼,那肉味天然出来,不过分老硬,又不过分嫩滑,当真是火大一分闲硬,火小一分闲软,固然只是一个又小又粗陋的酱肉店,可这味道与品格却不输皇宫内部的御膳房。

“咕咚”

朱晨桓想了想,俄然站了起来,他脸上透露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就仿佛是久遇的故知普通,远比和石玉城这些所谓的高门后辈打仗时笑容要朴拙的多。

朱晨桓沾着汁液吃了一大口酱牛肉,向闲着的小二问道:“小二哥,你们这酱肉不赖呀,如何不开一间大店?哪怕去那人多的路边摆个小摊也比此人多?”

朱晨桓微微摇了点头,小二不晓得朱晨桓说的话是甚么意义,正有些无聊打打盹时,俄然双眼一亮,他赶紧走上前去,笑声道:“客长,要来点甚么?”

一秒,两秒,未到三秒。

朱晨桓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对于掌柜的话他不予评价,如果遵循宿世地球杀手的目光来看,这无疑是极蠢的做法,老祖宗那是没有体例,才会挑选偏安一隅的,不知跟着期间的窜改而窜改,过分藏拙,还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旧思惟,被淘汰是迟早之事。可如果之宿世猪八戒的目光来看,这又是值得尊敬的,百行孝为先,君子五德一样以孝为首,遵循祖宗因循下来的端方做事,确切也挑不出半点不对来。

朱晨桓健忘咀嚼嘴里的肉,等他咽下去时才发明这肉里另有一根骨头,好不轻易又喝水又喝茶,才将带骨头的肉咽下去。而这时,女子桌子上的酒肉已经上齐,她一开端是用筷子夹着肉,可用着用着筷子便由桌子上跑到了地上,而她也毫不在乎,最后直接上手,两只手抓着偌大的牛肉,张口就咬。

“矛与盾,对与错,果然是一个风趣的话题。”

“我怕你要死要活非要嫁我。”

“能够啊朱小子,你现在到底是甚么身份啊,出门还带俩保护?”

PS:第一章奉上,明天另有第二章,时候在早晨八点半摆布公布,多谢大师支撑!(这章写的不太对劲,但也改不出精气神来,大师就姑息看吧,约莫三四章后另有一章也不对劲的,以后的应当都是普通水准。)

公孙朝仪胡乱嚼了两口,将嘴中肉咽下去后,一脸镇静欣喜的模样。

公孙朝仪一把抓过朱晨桓手上的手绢,看着上面本身的作品,她两只眼睛顿时就弯成了新月,小酒窝凸显,让小二眼睛都看的直了。

而朱晨桓看后则是一脸苦笑,一别快两年了,她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声音清脆,话语略带一丝傲然,朱晨桓本来正在那边温馨的吃着牛肉,听到这声音,他双眼俄然一瞪,眼中闪过一丝惊诧,嘴里的肉都健忘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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