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第3页/共3页]

“臭乞丐,你给本女侠等着,看本女侠不砍死你!”

公孙朝仪一见到肉就走不动路,见到好吃的肉更是脚步重如泰山,一步都走不动,以是刚到这个巷子口,她就被这肉香味所吸引,连本身的目标与目标也不顾了,对她来讲,这个天下上两件事最首要,一件事是吃肉喝酒,另一件事就是行侠仗义,而吃肉喝酒排在第一名。

当年的小乞丐现在都翻身了,可本身还是冷静知名,就连做的行侠仗义的事也没有几件美意义提起来的,如果真要值得说上一件事,或许就是本身现在正在追杀采花悍贼这件事了。

小二用围裙擦了擦油汪汪的手,嘿嘿一笑,有些憨傻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这是老字号了,掌柜的说祖宗从做这一手酱肉开端,就在这里生根抽芽,现在已经一百多年了,换了三代,传到掌柜的这里,掌柜的说不能忘本,祖宗的话要听。”

公孙朝仪胡乱嚼了两口,将嘴中肉咽下去后,一脸镇静欣喜的模样。

无肉不欢,这不是朱晨桓给她的评价,而是见面第一次,公孙朝仪的自我先容,而后她也完整践行了本身的这个标签,只如果饭,无肉不吃,哪怕是要饿死了,也是不肯吃一口素食,这又让朱晨桓思疑她上辈子是不是因为肉馋死的。

公孙朝仪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朱晨桓,当年碰到朱晨桓时,他还只是一个没有束发成年的小男孩,而此时已经是一个漂亮萧洒的姣美青年了,看着朱晨桓身上的华贵衣服,比本身这身自以为最好的衣服华贵了不晓得多少倍,这让她略微有些泄气。

“侠女,你吃肉的模样真萧洒。”

有女朝仪,救了本身这个小骗子的朝仪。刚才还在想着她如何样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莫非这就是所说的有情千里来相会?

公孙朝仪人如其名,也只是长得如其名,斑斓,在石玉海内绝对能够排的上前三,可除了这斑斓外,她与公孙朝仪这个斑斓的名字没有半毛钱的干系。不管是各种行动,还是火爆的脾气,亦或是无肉不欢的风俗,都与这个期间的女人八字分歧,没有一撇符合,有的时候朱晨桓都在想,这公孙朝仪会不会和本身宿世错投牲口道一样,她是错投了性别呢?

只是再想,公孙朝仪却又规复了安静,只见她拿起剑鞘,指了指朱晨桓,道:“甭废话,本女侠问你的话还没答复呢。”

PS:第一章奉上,明天另有第二章,时候在早晨八点半摆布公布,多谢大师支撑!(这章写的不太对劲,但也改不出精气神来,大师就姑息看吧,约莫三四章后另有一章也不对劲的,以后的应当都是普通水准。)

公孙朝仪吃过酒肉,用牙签剔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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