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了银子,两个官差打量了叶初秋一眼,见她不似灾黎打扮,才挑眉道:“出来吧。”
“我当然是人了,我明天过来,是来当我家家传的宝玉。”对于他的态度,叶初秋没有介怀,只是摆布张望着,一副担忧被抢的模样,问道:“你这当铺,你能做主吗?不然叫你们掌柜的出来?”
“往前走大抵五十步,左转,走上大抵两百步摆布,就能看到当铺了。”小摊贩给叶初秋指了路。
叶初秋打动得眼泪汪汪,自从她藏在空间里的馒头吃完后,她每天就是白粥配咸菜,终究她又吃到了除白粥以外的食品了,好吃,的确是太好吃了。
吃完,连汤汁都没有放过,叶初秋对劲地站起家来,问小贩,“多少钱?”
店小二见叶初秋态度果断,也不想错过她手中的宝贝,便出来找掌柜得去了,过了一会儿,一个留着八字胡,头上羊皮帽,身穿驼色比甲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从这里就能看出当铺仆人的倨傲来,也是了,若非走投无路,谁会来当东西呢?
叶初秋这才将这颗玻璃珠拿了出来,掌柜看到这颗玻璃珠,眼睛一下直了。
“官爷,我进城。”
“好咧。”小贩在一旁停下担子,麻溜地给叶初秋下了一碗馄饨,出锅后,再撒上一把葱花,看起来甘旨极了。
遵循小摊贩指的路,叶初秋很快就找到了那产业铺,跟设想中的分歧,这产业铺位置竟然有些偏僻,看到当铺的招牌后,她还往里走了好几十米。
叶初秋递畴昔二十文钱,幸亏之前跟村民们换米粮的时候,她还留了一些银子,不然,她这会儿还进不了城。
“你再拿给我看看,我还没看清楚呢。”店小二朝她伸脱手来。
这个掌柜尖嘴猴腮,一看就是世故奸滑的那种人,见到叶初秋,他也是骇了一跳,哪有5、六十岁老太太,打扮成这番模样的。
“老板,给我来碗馄饨。”叶初秋叫住了卖馄饨的小摊贩。
乡间女人,每天风吹日晒地显老,是以叶初秋明显才三十多岁,在掌柜看来,愣是成了个五六十岁的人。
珠子大要圆润如水,中间一抹蓝色的飘带,就如同海水普通湛蓝、通俗,这、这定是希世珍宝啊。
从内里看,柜台很高,以叶初秋的身高,站在内里,就比柜台高了半个头,要踮着脚才气看到内里,倒是内里的店伴计,能暴露大半个身子,能从上到下,居高临下地看着你。
东汇城比起卢苏城来还要大,街道看起来更宽广一些,并且东汇城没有遭乱军,城内的统统,固然不至于井井有条,但是比起卢苏城来,无疑要繁华很多。
见到叶初秋这般谨小慎微的模样,店伴计只感觉好笑,一个穷老太太,还能有甚么好东西?
城内,叫卖声此起彼伏,不时有扛着草垛子,卖糖葫芦的人;打着幡,算命看病的游方大夫;以及挑着小吃摊,卖馄饨的小摊贩走过。
城内城外,也被一堵墙,隔成了两个天下。
“五十文?”叶初秋愣了下,小贩赶紧解释道:“这段时候,城里的物价疯涨,再加上现在进城费贵,城外的人进不来,这物价就更贵了。”
不过这都不首要,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摸着两撇小胡子,居高临下的看着叶初秋,“你有甚么好东西要当给我们?还非得要本掌柜亲身出马。”
“家传的海蓝珠,取自深海中的鲛人之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