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酒馆里的忽悠[第2页/共3页]

说实话,夏佐在宿世底子就没有喝过朗姆酒,只是传闻过罢了,因为就是个穷屌丝,连用劣质朗姆酒调制的鸡尾酒都没喝过。第一次喝朗姆酒是一年之前,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喝酒,也是第一次“华侈”本身不幸的财产。

在比尔吉沃特联邦的海边,用整整一个下午钓到的一条大鱼,在本地穷户的手里换来一点不幸的铜币,和一丁点的粮食。他用那点不幸的铜币,又在一个海盗手里买了一小桶朗姆酒——朗姆酒又称火酒,它的外号又叫海盗之酒,横行在比尔吉沃特地区的海盗们都喜好喝朗姆酒。

此时的古拉加斯大抵正处于苍茫期和激进神驰期,为了酿造更好的酒,或者说寻觅到更好的酒,他已经流浪很长时候了。真正能使老酒桶定居在冰原,插手弗雷尔卓德城邦的首要启事,就是他在嚎哭深渊找到一块永不熔化的碎冰,进步了麦酒的品格。

夏佐和女孩一人一杯,判定忽视华洛这个不仗义的家伙,打斗都不帮一把。固然奎因也没帮,但是奎因有钱啊!!

做为一个连诺克萨斯军方都恨得咬牙切齿的仇敌,奎因肩膀上标记性的德玛西亚猎鹰,早就闪现了女孩的身份。

不消打斗了,夏佐一脸虚假的贱笑走向柜台:“挺有钱呀!小妞,我之前如何没看出来?”

在瓦罗兰大陆上,遍及畅通和饮用的朗姆酒,多数属于平淡型朗姆酒,制作工艺简朴但也精美,口感细而润,很合适大众口味,但是,要想一下子就征服古拉加斯的口感和酒瘾,平淡型的朗姆酒明显还不太合适。而这个天下里,还没有呈现的,口感更醇厚,味道更辛辣的浓烈型朗姆酒,就是一个征服酒鬼的极品大杀器。

中间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吹口哨起哄,被华洛一个眼神瞪了归去。

“天下上哪有那么好的酒,你这个混……”

“真的可行?!”

现在,面前杯子里淡淡的虎魄色的朗姆酒,固然不是极品,但凭知己说,酒馆老板还真就没有自砸招牌。起码,在冰天雪地的弗雷尔卓德,已经算是上品了。要晓得,这个天下的朗姆酒原产地是在大陆南部暖和地区——质料仍然是热带甘蔗。

真好喝啊!!!

粉拳有些有力,看起来更像打情骂俏,女孩也有点发蒙!!那但是德玛西亚王室的金币,嘉文三世的头像还印在上面呢。

“啪!!”

“……我是说,我能够也没有传闻过呢!!”咽着口水,斯迪科较着处于板滞状况,看看金币,又看看夏佐,不知所措。

奎因勉强节制住本身的嘴巴,不把酒喷出去。小脸涨得通红,满眼的愤怒和吃惊:你又要搞甚么鬼?

“老板,实在呢,我晓得一种更浓烈,更醇厚的朗姆酒酿造体例,……它的奥妙呢就在质料挑选和发酵过程上有所分歧……但是,这类酒必必要在橡木桶中熟化五年以上,并且在饮用的时候,必然要用冰块冰一冰,那才带劲呢,不像你这个,就是糖水!!!”

四周一片嗤笑,觉得大胡子壮汉真的被小妞吓坏了,刚想调笑几句,却被古拉加斯一个凌厉的扫视,全都变成了路人甲。

她半掩着大氅,身上的冰雪还没抖落,明显是刚出去不久,看模样是和面前这个机警的小子一伙的喽。固然暴风雪把她吹得有些狼狈,但是那精光闪动的眸子可骗不了人,应当是个可贵的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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