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了?你是舍不得我吗?”傅云深弯下腰,摸了摸哈士奇的狗头,声音模糊带着笑意。
变成一只狗劳资忍了,可特么变成一只季世里的狗是峭壁不能忍的。
傅云深对本身养了一个月的哈士奇还是很有好感的,非常聪明,还很讲卫生,大小便甚么的,完整不消本身操心。
而夏阳的目标就是这颗天宸珠。
傅云深到了公司没多久,公司就有一场告急集会,叮咛秘书看好夏阳以后就去了开会。
自发丢脸的夏阳一起上的安温馨静的,直到到了公司才又有了活泼的干劲。
老天仿佛感觉给夏阳的打击还不敷大,当得知阿谁把本身捡了归去,救了本身一条小命的人的名字叫做傅云深的时候。夏阳终究感遭到了来高傲宇宙深深的歹意。
而配角捡到天宸珠的日子,就在明天。也意味着明天早晨,末日就要发作了。
看到阿谁渣滓堆的时候,夏阳整小我都愣住了。内心冷静的给本身点了一根蜡烛,为甚么一个冷巷里会有一个小山一样高的渣滓堆这么不公道的东西,为甚么男频作者那么喜好写男主在渣滓堆捡到超等金手指,今后展开牛逼哄哄的平生,女频作者那么喜好写女主在渣滓堆捡到受伤的漂亮少年或者青年,然后展开轰轰烈烈的爱情。
某大哈赶紧点头,终究承诺了。夏阳只顾着欢畅,却没有发明,傅云深在看到他这么人道化的行动的时候,眼里闪过沉思。
真是太不轻易了,不愧是配角啊。就因为本身的直觉奉告本身,这渣滓堆里有对本身很首要的东西,就能忍着恶臭和渣滓,在这小山堆内里找一颗只要巧克力球大小,还灰扑扑一点也不起眼的珠子。
整整一个两个小时,在夏阳几近要被熏死,满身脏的看不出色彩,尾巴上还挂着个黑乎乎的不明物体,狼狈至极,几近要放弃的时候,他终究找到了一颗合适小说里描述的珠子。
像巧克力球一样大小,灰扑扑的看不出色彩和材质。
夏阳本来是个别育教员,事情之余每天的爱好就是打打游戏看看小说。
如许傅云深就不会变成丧尸,也就不会被配角杀死。
特么捡个渣滓竟然是牛逼的随身空间,这运气的确是逆天了。
并且,傅云深的眼神从哈士奇背上的那道浅的将近看不出来的疤痕上掠过,这么重的伤,竟然一个月就好了,真是一只奇异的狗。
为了窜改傅云深的运气,夏阳打上了配角金手指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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