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回穿了,总算能回当代了,只要一回当代,他就顿时跑出去,再也不回这个鬼处所!
“带上你的人,顿时把老百姓送回家,越快越好!”
“不晓得。”强雷低声说,“听声音间隔不近。”
熟谙的感受让何骏又惊又喜,立马一个屁股墩坐倒在地。
何骏的反应不比强雷慢,一个倒仰先躺在地上。再翻身换成趴着的姿式,微微抬开端往枪声传来的方向看,没看到是甚么人开枪。却看到从戎的一个个爬得缓慢,转眼间就从十二号楼的侧面爬了个精光。
站在一旁的女人一声惊骇的尖叫,声震四方。
“我为甚么严峻?”何骏奇特地反问。
他腰上这把92式手枪只要两个弹匣,满打满算不过三十发枪弹,用来他杀绰绰不足,用手枪战役?还是洗洗睡吧。
何骏方才坐好,一阵眩晕的感受令有人站不住脚,东倒西歪地倒了一地,压得雪层一阵阵吱咯咯乱响。
目光年及之处,仍然是一片白雪皑皑,只不过空无一物的荒漠被一片稀少的松林代替。
“是!二班,跟我来!”
开打趣,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跑,就算没打过枪的,也在电视剧里听过枪声,强雷就是不出声,大伙也晓得该趴下。
遐想到二战均匀两万发枪弹才气毁灭一个仇敌,能用三十发枪弹击中仇敌已经是不错的概率了。
ps:抱愧,卡文了,明天只要一章。
“二班长!”强雷又喊。
“你说甚么?亏你想的出来!”强雷淡定不能,“哪个靶场打靶跟放屁似的一点点往外崩?”
“二百米到四百米之间。”强雷说。
并且何骏曾经玩过一款号称实在射击精度的游戏,游戏中面劈面的打光一个三十发弹匣,也一定能击中仇敌一发枪弹。
“是!”兵士猛地一挥胳膊,“一班,跟我来!”
颠仆的中年男人缓慢地爬起来,对着穿越区外的树林放声大笑:“哈哈,我……”话音未落,中年男人后脑俄然炸开,冒着腾腾热气的9,鲜血、脑浆和碎骨猛地炸开,天女散花一样四散飞落,只留下一个碗大的血洞穴。
“真的假的?”何骏惊奇地瞪大眼睛。
恍惚的视野渐渐地重新对焦,何骏的笑容蓦地间凝固在脸上。
何骏不安地呲了呲牙:“这他娘到底是谁跟谁兵戈呢?”(未完待续。。)
“我他娘的哪儿晓得!”强雷烦躁地说,“归正不是甚么好处所。”
中年男人的生命刹时闭幕,尸身软软地倒地,雪地上溅满了星星点点的鲜红。
“这也能听出来?”何骏不测极了,“那你能听出到底多少米么?”
强雷皱眉:“这都甚么时候了,你还问这些没用的?你如何一点都不严峻?”
经历了三次穿越,再没有脑筋的人连吃三次亏也该有点记性。
射击练习的时候,都是打完一组换一组,枪声响一阵停一阵。绝对不会呈现这类毫无规律的枪声。
有枪声起码是近代,不管究竟在哪个年代哪个处所,都比寒武纪强多了。
并且强雷从戎很多年了,不管步枪还是手枪,全军的现役轻兵器他都打过,对各种枪械都算得上熟谙,远处传来的枪声,不像任何一种现役步枪的声音。
庞大的欣喜让他像个疯子,失控地哈哈大笑。
小区回穿,竟然没回到当代?那么这儿又是甚么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