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浑身是血的男孩惊骇的冲进市镇厅,他的眼神里充满绝望,巴塔斯气愤的拔出短剑,像一头黑熊般冲了出去。在他们身后,跟着数十名绝望的仆从叛军。
“有个题目我一向想问你,兄弟。”
“说吧。”
阿庇斯的几个百人队已经杀到了城镇的集市上,这时,叛逆的仆从军首级巴塔斯却还在市镇大厅里,宣讲着他那不幸而惨白的演讲。四周的人都一片沉寂,统统的人晓得,明天是他们的死期……
“多派一些窥伺马队,去察看叛军的环境,趁便将城镇四周的地形弄清楚,以便我们到时候攻城。对了,雷必达那边有动静了吗?”
“我再也不归去当仆从!罗马佬!”
塞克拉斯一脚踩在挣扎的仆从身上,讽刺着他的强大与无知。
……
不得不说克莱恩具有必然的政治脑筋,可惜没有显赫的家世,这个罗马男人必定一辈子只是一个布衣,最多在战役里发财,成为了一名骑士。他的题目很敏感,不过阿庇斯很早就有筹办。
“明天,我们要痛饮罗马人的鲜血!明天,我们要手刃昔日奴役我们的恶魔!明天,我们要为了自在而战!”
几名大兵则冲进街道两旁的屋内,**本地的妇女,这是罗马人的传统,战役的传统,而巷战中,鼓励仆从暴动的祸首祸首巴塔斯也呈现了,他一手握着罗马军团的短剑,一手握着粗大的战斧,像蛮横人一样战役,阿庇斯俄然想起了当年在竞技场里浴血厮杀的斯巴达克斯,但是这货明显不是,他的脑筋和角斗技术远不如当年的斯巴达克斯,几名大兵冲上去围猎了他。
杀红了眼的塞克拉斯毫不包涵,他身边的罗马兵士也是毫无手软,罗马人生来便接管严格而传统的家庭教诲,他们视罗马和希腊以外的统统民族为蛮族,而这些仆从,大多也是在战役中俘获的,以是,对背叛罗马的蛮族,罗马人只会手起刀落,将他们残暴的宰杀。
“是的,我们将沿着西里西亚的海岸线进步,一向行进到法尔纳西斯占据的两座大型城镇,我们在这里迟误了五天时候,我想,这个时候,法尔纳西斯应当已经堆积起他那庞大的叛军,在市镇外等着我们。”
巴塔斯被刺中腹部,但是仍然用尽满身最后力量,将刺杀他的军团兵士抱在怀中,用短剑残暴的割开了兵士的喉咙。鲜血溅射在他脸上,连着腹部的大洞穴,整小我看起来就像天国来的血魔,而后,另一名第十军团的老兵无惧面前的气象,又一个狠恶的盾击,将强健的巴塔斯撞到在地,他的鼻梁被打成了骨折,浓浓的血腥味呛到鼻腔内,让他几近没法呼吸,但是对罗马的彻骨仇恨,还是让这个硬汉抓起地上的斧头,用尽尽力的“冲锋”,他的挥砍却变得毫有力量,战斧在罗马兵士的面前有力的落下,随后,军团老兵踢向了他的脸颊,将一只眼睛几近都踢瞎了,背叛的仆从魁首被打翻在地,他满身都在流血,身材狠恶抽搐着,但是经历了无数战役的罗马军团老兵疏忽如许的场景,直接反握短剑,一剑插进了巴塔斯的胸口,心脏的位置。
闹剧般的仆从兵变被血淋淋的弹压了,一场攻城战下来,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