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盛赞了白莲花小三的和顺体贴,崇高文雅,那绝世的仙颜,那高雅的辞吐,那赅博的学问,林凤麟恨不得把这世上统统夸姣的描述词都用在她身上,的确把她夸得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而以张瑞云为原型的原配,却被歪曲为大字不识,粗鄙又愚笨的乡野村妇,每天只会体贴柴米油盐,偶尔乃至还会摆仆人的架子逼迫下人。拿簪子刺贴身丫环啦,虐打说错了话的仆人啦。那形象的确比后代小说中的暴虐女配还遭人恨。
张若玮已经因为mm野心勃勃的打算板滞了。
“这已经是公司方面能够给出的最高价码了……”张若玮也晓得这个价码实在太低了,说话的时候有些不美意义。
她倒是成心再出新唱片,却不是在百代。
她已经能够想像获得读者看到这篇小说后的反应了。
也只要他能够写出如此恶心的句子。见过无耻的人,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他竟然自比天上的明月,以明月落在水塘中的倒影暗喻现在糟糕的处境。
她笑得奸邪非常,张若玮又再度产生了思疑这到底是不是本身亲mm的诡异感受。长久的错愕以后,他立即暴露了满脸笑容。既然胜利都已经掺合出去了,他不信公司的那帮家伙还会对峙己见。
陆秀这边拿出了胜利作为筹马,那边当然只能乖乖贬价。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张若玮的存在,碰到如许的事情,陆秀必定已经毫不踌躇投奔胜利了。难怪胜利会厥后居上,那边给出的前提的确相称诱人。
“英国?”张若玮公然被mm的野心勃勃吓到了。
陆秀深吸了好几口气也没法安静下来,终究还是忍不住放开纸笔,写了一篇杀气腾腾的檄文,揭穿他无耻又伪善的真脸孔。挑了一家印象中跟林凤麟不睦的报纸,寄了出去。感激她脑残萝莉期间对风骚俶傥的林凤麟的沉沦,才气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家在统统人都舔跪林大文豪的时候,还是果断不移地跟他作对的报纸。
陆秀的横空出世无疑让百代看到的机遇。这个期间固然还没像后代那么夸大,但一个当红|歌星在唱片销量上的影响力倒是无庸置疑的。当初胜利就是因为不吝重金收罗了一批名伶,才气厥后居上的。百代如果让这类奉上门的机遇跑了,绝对会被业浑家士笑死。
白莲花可不是陆秀的歪曲,连林大文豪本身都这么感觉。这是小说里的原句:“你是浑浊的水塘当中开出的一朵白莲花,我堕入污泥,只为亲吻你的脚根。”
可惜,百代那边却没有陆秀想的那么上道。不晓得是欺负她是个甚么都不懂的小女孩,还是真的眼瞎看不清情势,不但再版的代价没有达到她的预期,连签约的价码都低得出奇。
这背景,这故事,的确能够写一篇以男主为配角的重生逆袭文。在这艰巨的光阴里,独一支撑男主固执糊口下去的就只要他跟白莲花那纯粹的爱情。
林大文豪的笔力公然还是如陆秀印象中那样薄弱,大抵因为态度的干系,此时再读到,她却已没了当初萝莉期间的那种拜读大师佳构的冲动之情。看完以后,她倒是的确冲动了,可惜,却不是因为小说太都雅而冲动的,而是被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