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狗的主人[第2页/共3页]

余少白屁颠屁颠的跟着女人分开了冷巷,从古至今,口食之念和男女之欢是戒不掉的大欲,可要说二者谁强谁弱,口食之念要更强,而二者也是顺势相生,口食之念越强的男人,男女之欢方面更难节制,而余少白却截然相反,因为某些特别环境,他的口食之念已经收缩,而男女之欢却越的淡弱。

看着她奇特的神采,余少白赶紧开口解释道:“阿谁,吴蜜斯千万别曲解,之前我和景名兄打赌,输给他,彩头便是我要扮成女相去文曲诗社,以是才会穿成如许。”

被这莫名“热忱”的狗,搞得有些愁闷的余少白,从地上站起,而地上那只狗朝着余少白不断的叫。

小黄狗猛的朝余少白狂吠起来,想要扑上来的模样让余少白一慌,随后看到从冷巷里劈面跑出五条大狗,气势汹汹的朝本身跑来,然后停在了柳树旁,龇牙咧嘴的模样。

“离我远一点。”

“把戏……我的意义是变个戏法。”余少白伸手从她头上摘下一朵花来,笑道:“看起来吴蜜斯真的很喜好繁华子,金玉良缘天作美,功德成双不羡仙。我现在把它吃了,然后你猜它会在那里?”

“你如何会在树上,没和大哥在一起吗?”

“汪~”

一听这话,余少白一愣,本身都如许了,她如何一眼就认出来了?

“吴蜜斯,你如何了?”余少白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看她脸再次变红,他也不知为何。

余少白难堪的摆了摆手,指了指了院子,“吴蜜斯,我在这石桌上吃便好。”说罢便已经来到院中石桌。

……

“双腿能动吗?”

一顿饭吃的余少白非常奇特,总感受氛围有些不对,摸了摸嘴,说道:“时候也差未几了,我还要出城,就先告别了。”

余少白叹了口气,本身长得这么女人,难倒必定孤生,总不能把本身掰弯吧。

吴灵柔猛的回过神来,才现本身竟看呆了,脸刷的一下红透半边天,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一时候马车氛围变得有些难堪,余少白见她低头不言语,猜想是不是本身刚才说错话了,只好出声道:“阿谁……吴蜜斯,坐在车里也无聊,无妨见我变个把戏如何?”

“唉~本来我觉得扮的很像,没想到还是被蜜斯一眼看出。”

“人数应当有七十五人,除了我哥另有他的县学同窗外,就是一些才女,闺秀,另有大族公子,在一起以论诗为主,做诗为辅,余公子如果有兴趣,也能够插手我们诗社。”

一个新的题目呈现了,本身哪来的钱?一分钱难倒豪杰汉,他坐在柳树下,看着不远处朝本身甩着尾巴跑来的小黄狗,余少白俄然冒出来一个设法……吃了它!被本身这个设法吓了一跳,本身甚么时候为了吃变得这么猖獗,就像是毒瘾普通。

见她脸上没有痛感,余少白这才把她从地上扶起,在没有肯定是否骨折前,冒然扶起伤者,只会带来二次伤害。

“余……余公子?”

听到这话,余少白大感愁闷,本身这手还真是够贱的。

“吴蜜斯……你不吃吗?”

“吴蜜斯,这是……你的香闺?”之前娄月如当本身是女人,以是让本身进了她的房间,可吴灵柔明显晓得本身是男人儿,难倒不该避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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