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私人卫队(下)[第1页/共4页]

一个不珍惜本身战马的马队,不是一个好马队!

你郑子文这哪是练兵啊?这明显就是在炫富啊!

独一的缺点就是造价昂扬,一副就得一百多贯钱,以是普通只要将领才穿得起这个。

说着,就把腰间的一块玉佩摘了下来,然后递给卢敏。

给两人行完礼以后,卢敏才看着李世民。

郑子文的脸顿时黑了下来。

在他们忙成狗的时候,李世民却叫上了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三人在几百人个千牛卫的护送下,前去恒州了。

郑子文最喜好的就是三国的白马银枪赵子龙了,以是这些保护队的兵器必须得是枪。

听到他这么说,郑子文判定的没有再持续问,有些东西晓得的多了,也不是甚么功德。

或者踩到碎石头,蹄子裂了——战马废了。

天子出巡是大事,不过现在大唐穷,李世民也不敢过分浪费,毕竟杨广的例子就在前面,三次出巡弄得民怨滔天,天下的百姓都在造反。

这套铠甲的名字叫做“宝相麒麟明光铠”,属于大唐将领的打扮。

启事就是没有马掌!

“你个奸商!”

想到当时刺史府十几小我按着马“穿鞋子”,那马叫得跟杀猪似的,老刀就感觉这个世道变了。

对于他的这个说法,老刀不置可否。

仿佛对这个名字很对劲,白马刹时打了一个响鼻,喷了郑子文一脸的鼻涕。

老刀看得出来,此次摸扎拿来的马看起来很壮硕,比他以往在云州发卖的质量要好很多。

总之,在统统人的看法里,战马的蹄子一裂就是废了,莫非你们就不会给它钉个马掌吗?

恒州的郑子文组建了一支马队保护队,他们个个骑白马,穿的宝相麒麟明光铠,就连兵器都是红色镀银的长枪。

摸扎的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妈蛋,这但是战马,用几次就扔你们也不嫌华侈?

郑子文立即找来了十几个铁匠,手把手的教给了他们甚么叫做马掌,然后布告她们该如何钉马掌。

念完以后,李世民微微闭上双眼,然后点了点头。

李世民当然不会去买突厥人的次等马,他用的马大多是来自陇右的马,也就是厥后被称为“哈萨克马”的名马,别的就是产自黄河上游的“河曲马”。

吃完了以后,郑子文才高压了声音道:“陛下,刘炳如何没来?”

“子文深得朕心,好,好,好啊!”

“谢二叔。”

“啪!”

“宝马配豪杰嘛,今后我也是豪杰了!”

晓得这些战马来之不易,保护队的成员们也对本身的战马非常珍惜,这让老刀很对劲。

“咳咳,这位是相公我家中的长辈,你叫二叔便可。”

营地别离两部分,一边是养马的,而另一边则是住人,至于练习的处所,则在营地的内里停止。

第二天的时候,李世民就提出要看一看郑子文的保护队了,郑子文早有筹办,不慌不忙的带着李世民去了保护队的营地。

对于老刀来讲,给马“穿鞋子”这类事的确没法设想。

“冬儿,秋儿,快快筹办老爷我最爱吃的大餐,老爷我要接待高朋!”

“那你买了多少?”

固然被喷了一脸的马鼻涕有些不爽,但得了一匹好马郑子文还是很高兴的。

老刀教的用心,保护队的人也学得当真,几天工夫就骑得有模有样了。

甚么时候连马都要穿鞋子了?你们这么对待马,马它乐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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