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小姐与书生(上)[第2页/共3页]

这金逸的住处离着余府并不远,也就隔了两三条街罢了,孙途当即就畴昔一看究竟,成果却发明那边早已人去屋空,门外的铁锁上都蒙上了层厚灰,都有斑斑锈迹了。

“这个小老儿可就不得而知了,这等事情也不是我等小民能管的。”

“是金逸,不过他早在半年前就已不再登门了。”这位心直口快,随口就答了一句,直到话说到这儿,才惊觉本身有些多嘴了,眼中暴露一丝惶恐之色来。如果让家中仆人晓得本身将蜜斯的事情流暴露去,恐怕会受重罚。

这纸上题的是几辅弼互唱和的情诗,并且看笔迹还来自两个分歧之人,一个笔力劲道,一个则显得清秀些,明显是一男一女了。固然这几首诗程度并不高,看得还让人觉着有些肉麻,但此中豪情倒是竭诚的。并且男人所题的几首诗里还多次含有蝶字,这诗是给谁的天然很较着了。

孙途也没有过分拐弯抹角,直接就入了正题:“下官此来恰是为了汇集余蜜斯被掳一案的相支线索,比如事发前后,随行的丫环主子可发明了甚么异状,又或是发明有何可疑之人骚扰过余蜜斯。”

“哦?想不到余蜜斯竟还是个才女呢,却不知是何人教她识字作诗?”

孙途也不顾这书桌上尽是灰尘蛛网,直接就四周翻找起来。没几下间,他便从书桌的抽屉里的一本书中找到了几张题着字的信笺来。

“这个……蜜斯她常日里就喜好些诗词,仿佛还挺喜好读话本的,秋萍姐之前还托我去外头买过几次话本呢。”

只是谁也没想到,金逸竟然在半年后返来了,并且此次胆量更大,手腕更高超,竟然就趁机遇在中秋夜把余蜜斯从身边人那边给拐了出去。

“不,下官绝无这个意义,只是觉着此事有些蹊跷罢了。就刚才所说,余蜜斯身边除了丫环可另有家奴保护呢,岂是等闲之人能近得了身的?即便是中秋夜人多为患,这点照顾他们总能做得过来。”说到这儿,孙途心下便是一动,觉出这件案子与其他拐带人丁的案子确切大有辨别来了。

“当真是不测收成了。”孙途拿着几张信笺,内心已经把事情的前后都给推了出来——

其别人等听闻此言也皆都变色,只是神采间仍然有些犹疑,盯着地上那摊棕褐色的陈迹问道:“都头,莫非这是血迹吗?”

余府对孙途的态度倒还不错,不但把让进了偏厅上了茶水滴心,还由余深的次子余航出面作陪,算是给足了他这个九品官面子。

其他被人拐走的少女都是普通百姓,以是被人掳劫倒也便利,同时还没多少后患。可余深家的孙女不管是穿戴打扮,还是身边簇拥的婢仆人等都要高人一等,即便是面貌再出众,那些歹人也不敢对其动手才是啊。

孙途倒也没将此放在心上,乃至还决计与对方扳话起来。因着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几句话就拉拢了干系,他便趁机问道:“小哥儿在此也有些年初了吧?不知对余蜜斯可还熟谙吗?”

余航回想了一下,这才说道:“就当日陪蝶娘出去的下人所交代,当日并未产生甚么奇特之事啊,并且她身边一向都有家中奴婢围着,普通登徒子也不敢上前滋扰……独一算古怪的,就只要他们提到曾有几辆玄色的马车从边上颠末,那夜人多,这车实在有些碍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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