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则煜脱去上身软甲,面向世人,跪在林子朝身边,沉声道:“此三罪,当罚,应罚!这一百二十下的杖刑,更该让我长长记性。”
“三百四十三条?”
质疑、仇恨、鄙弃、痛心,情感在人群中伸展,一双双眼睛成为最为致命的利刃,一句句唾骂成为最暴虐的谩骂。脸上火辣辣的疼痛,但林子朝抬着头,始终不肯避开,早已预感不是吗,这些代价早已料想不是吗?做好了统统的筹算,果断了统统的踌躇,可真面对与众报酬敌的地步,他的心还是止不住的发酸。
林子朝用安静的声音,背出这最后一条,“不对杀人者,杖刑二十,放逐百里,用心杀人且情节卑劣者,杀人偿命。”
旁人不知,但一旁的越则煜内心清楚,林子朝这一拜不是冲着面前这些活着的人,这一跪是向亡者道歉。
“我,认罪――”
林子朝不晓得越则煜为何要替本身受刑,连声劝止,“王爷,这是我本身的事,无需王爷替我……”
“本王曾问过你,性命置换可值得,现在看来你的设法还是未变。只不过本王不会再将屠刀递给刽子手,也不会再让别人的性命去为你的弊端而捐躯。”越则煜直起家子,拉开与林子朝的间隔,冷声持续道:“你不是对大燕法规很熟吗,奉告本王第二百一十八条是如何写的?”
最后看了一眼撑在地上的越则煜,林子朝渐渐回身,带着叮当的枷锁向大牢走去,眼中的通红,无人可见……
林子朝不知薛平士的质疑,他看到的只是薛平士皱着眉头却有傻乎乎的咧着嘴,倒是有几分奇特,但这份奇特的笑容让林子朝心中一暖,他也不算是众叛亲离。
说完这句,两个府衙手持行刑杖走上前来。林子朝长叹一声,心中苦笑,这一百二十杖下去,本身许是爬不起来了……
一句话,点醒了林子朝,生硬的侧过甚,一张张被火把映亮的面孔落入林子朝眼中,尚未停歇的肝火在人群中伸展。林子朝俄然明白了煜王为何要当众行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煜王是在给统统人一个泄愤的机遇,肝火必须有人来承担。只要泄洪,才不会溃堤。
扯扯嘴角,料想当中也是料想以外,林子朝想到煜王不会轻饶本身,只是没推测他真的半分余地都不留,不愧是军纪严明的煜王。虽换做是他也会和煜王一样做出挑选,但为何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本身会有些苦涩。
看到林子朝投来的眼神,薛平士尽力笑笑,但愿能给他些安抚。薛平士不明白,这些人中有很多是被林子朝从觉然山上救下来的,也有很多是在林子朝的诊治下保下一条性命,为何林子朝的好他们现在全然不记得?是不是真如林子朝所说,人都是自觉标,特别当他们聚在一起。
同知府衙的大门离街口不过一百多米,街上躺满了围聚在一起取暖的哀鸿。俄然扑灭的火把弄醒了睡梦中的人,世人揉揉眼睛惺忪的看着走出府衙的人,此中另有阿谁帮他们看病送药的林家公子,如何这一次像个犯人被押着出来,前面的不是煜王吗,但是出了甚么大事?
一方小院,只剩得寒冬的冷风吹得人瑟瑟发凉。
两个衙役举着行刑杖底子不敢落下,越则煜沉声道:“脱手!”
那是有人在看着他皱眉?林子朝眯了眯眼睛,在暗淡的火光之下看到了一个熟谙的面孔――薛平士。本是漂亮的面庞毕竟留下了狰狞的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