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究晓得了那杀人狂魔能够颠覆凡人认知的才气源自于那边!

经历过杀人狂魔后,郑义在事物上的观点已经与浅显人稍有分歧。用句几年后才会风行起来的话,他已经翻开了一扇新天下的大门。

对方仿佛早早预感到了峰哥会放手,右手顺势一抓,精准的抓住掉落砍刀的刀柄,而背工起刀落——

“已经探听好了,那小子仿佛叫郑义,是个乡间小子,本年县一中的高一重生,读高一(1)班!”

峰哥的惨嚎还没持续多久。

峰哥向四周地痞扣问。

郑义之前从没干过这么血腥的事,即便重生前,做过最血腥的事也只是杀鸡。可刚才他砍断峰哥的手和割掉对方的舌头,心机却一点承担都没有,也不感觉恶心。

巷子口的地痞们不敢禁止,火线派出所内,有警务职员听到了这边的惨叫,一队差人朝这边走来。

峰哥跌倒在地,左手捂住不竭喷血的手臂,不竭惨嚎。

来人没有说话,只是站在巷子口,抬手朝峰哥一指,而后挑衅地勾了勾手指后,回身进了巷子。

人体骨头非常坚固,浅显人底子不成能将人的手臂砍断,除非是刚好砍在枢纽处,或者用屠夫那种杀猪刀,摆放在砧板上砍。

一声拉链响声,郑义拉开了面前的帽衫拉链,低头看去。

喃喃话语从郑义口中收回,他抬起手,借着大幅度晋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动手掌上那蛛网般的血丝,眼中有着一丝欣喜和镇静。

暗淡的灯光以及帽衫的讳饰,让峰哥等人看不到此人的脸,只能瞥见下巴。而此人独一暴露的下巴上,却充满了蛛网般的血丝,看起来有些像纹身。

下一刻,一股极度饥饿的衰弱感刹时袭遍满身,让郑义脚都有些站不稳。

峰哥深吸一口烟,然后将还没吸完的烟狠狠砸在地上,嘲笑道:“现在那小杂种估计在上课,我们先去吃东西、唱唱歌,等早晨好好教那小杂种做人!另有阿谁小妞,今晚也好好教她‘做人’!”

郑义缓缓收回拳头,拳头上没有一点破皮,只是微微红肿。而这些红肿,也很快的消逝不见。

将来浩繁影视剧小说的经历,戴着塑胶手套不会留下指纹。

此时,他满身仍然很热,可固然热,但他身上却没有出一丝汗。

峰哥瞥了对方一眼,接过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很天然的将那包中华烟顺手揣在了衣服兜里,那递烟过来的地痞脸上一阵肉疼,但却不敢说甚么。

没有任何痛觉传来,却又有很清楚的触感。

峰哥接过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地痞赶紧跟上。

那些地痞见状,顿时四散而开。

一时之间,这段路上的车辆被纷繁逼停,有人探出车窗想破口痛骂,但在看到峰哥等人古惑仔的扮相后,纷繁又闭嘴,缩了归去。

那人站在阴暗的巷子里,瞥见这么多人一点没有顺着巷子逃脱的筹算,仿佛底子不惊骇。

“草!”

“峰哥,火!”

郑义俄然用力一拳打在了巷子旁的水泥墙上,“咵”的一声,他的拳头直接打穿了畴昔,破开了一个大洞,碎砖洒落。

“峰哥!”

并且,不知如何回事,峰哥感受被抓住的手腕一阵火烫!仿佛被火烧普通,烫得他痛叫一声,部下认识的松开,拿着的砍刀顿时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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