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闹得越大越好![第3页/共3页]

四周远远地坐着一些人,看到这一幕,却都是半句话都不敢讲,只是坐在本身的位置上吃着东西,偶尔转头偷瞥一下。

噗通噗通几声,秃顶和他那几个部下全数被摔得眼冒金星。

程世阳走上前,扶起了倒在地上的烧烤摊老板。那位五十来岁,一只脚已跛,头发已斑白的大叔。

然后敏捷放手、起家,转头就走了出去。

“小伙子,多谢你了,你还是快走吧,这些家伙必定等会会找人来抨击你。”那位烧烤摊的老板脑筋很灵光,常日里跟这些地痞地痞不是没有打过交道,晓得他们一个个瑕疵必报的脾气。

“好,我们打车去!”程世阳与王舒霞在酒吧门口拦了辆出租车。

程世阳二话不说,直接快步走到了那几个地痞的前面,拎起他们的脖子,一个个给倒摔了出去!

他感觉本身这个威胁很有力!

“嗯……等会儿吧,我有些饿了,要不我们先去吃宵夜?”王舒霞不知为何面庞红了一下,然后说道。

……

中间的围观者顿时暴露骇怪的目光看向程世阳。

而实际上面对流火这么有风味身材这么棒的美女,还是以这类姿式密切的打仗着,换谁都抵当不住啊!

“秃顶兄,我们真是有缘啊,刚分开不久又遇见了。”程世阳看着这几个地痞,内心策画着该如何措置他们。

“感谢你,小伙子。”跛脚老板身上沾满灰土,鼻青脸肿,声音却还是很平和。

但是既然王舒霞说了要去吃宵夜了,他也不好回绝。

但是下一刻,他们的神采就是一遍,火线几步处,老处所烧烤摊前,几个男人正在围殴着烧烤摊的老板。那几人中为首的是一个手上和头上都缠着绷带的家伙,另有一个手指上裹着纱布的地痞,恰是在酒吧被程世阳经验过的秃顶和他的几个部下。

借用某句名流的话,程世阳只不过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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