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最适合养狼的姑娘[第1页/共2页]

凌遥没防着蔡桓如此行动,冷不丁被面前俄然冒出来的活物吓了一跳,待看清是一只狼崽子,她倒是挺猎奇的,本来学医打仗的植物多得很,闲来无事又有前提的时候,各种植物的尸身她都喜好拿来解剖研讨一番,死狼的尸身倒也是玩过的。

蔡桓粗暴地笑,但他话音未落,就疼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本来是一旁的罗成听蔡桓越说越不像话,便用力掐了他一把,禁止了蔡桓的胡说八道。

罗成顿了顿,又道,“主子还说,在我们宁王府,天然没有人敢欺负女人的。但女人回明王府后,身边还是要有人贴身庇护的。为此,主子才让罗罗来照顾女人,她自小练武,平常四五个男人都是打不过她的。再加上这狼,女人自可安枕无忧,您的性命毫不会再有所侵害的。”

蔡桓看凌遥不要这狼,又生了方才的心机,诡计撺掇凌遥同意让他杀了这狼崽子炖肉给她补身子,便忙又嘿嘿笑道,“凌女人,我这小我性子卤莽,之前对女人多有获咎,以后看女人为本身行开骨之术,的确比那关云长还要短长!我老蔡平生最佩服短长的人了,凌女人您在我老蔡内心就是个比男人还爷们的女人!我佩服您!女人如果然不要这狼崽子,我就替女人杀了这狼崽子炖汤喝!”

他们主子说了,这雪狼给凌女人养着最为合适。也只要养这么一只狼在身边,才气配得起凌遥如许的女人。

蔡桓嘿嘿笑道:“我们从北边返来的时候,途中颠末雪山,那山里有猎人想要猎狼,成果却被狼咬死了,那母狼最后也被重伤的猎人杀了。母狼留下这么一窝狼崽子,主子瞧见了,就说都给带返来。但是途中死了几只,回京时就只剩下这只了,主子说这只狼聪明,就叫我们带返来送给凌女人养着,它可比狗强多了,长大了能庇护凌女人的。”

养一只狼在身边也不错,只是,这是齐滦的狼,她总不好夺人所爱啊。

“军中到底不是养狼的处所,如果没人养它,只怕也逃不过宰杀的运气。如果凌女人肯收留,也是这狼的福分。”

-本章结束-

罗成固然不准蔡桓胡说八道,但却很附和蔡桓的话,敢为本身开骨做手术的凌女人确切是个比男人还爷们的女人。

她看得出来,蔡桓是诚恳报歉,何况此一时彼一时,倒也不必再去记仇。最首要的是,蔡桓方才那几句话夸得她浑身舒坦,天然也懒得再同他去计算了。

瞪了蔡桓一眼,罗成才望着凌遥道:“凌女人,蔡桓是打趣话,女人别当真。这狼确切没认主,是主子特地命我们带返来送给女人的。主子说了,这狼还小,温驯得很,女人将它养大了,它自会奉女人为主的。这也是我们主子一片情意,还请女人笑纳。”

“没认主没认主!这狼回京后就养在军中,谁有空谁就去喂食,压根就没有带返来过!”

“那这是你们王爷养的狼咯?既然是认了主的狼,我如何能要?”

凌遥伸手戳了戳那狼崽子的小爪子,见它缩了缩本身的小爪子,一双湿漉漉的蓝眼就无辜的看向了她,看它阿谁模样,凌遥忍不住就笑了起来,问道:“这狼崽子那里来的?你们王爷如何想着要送我这个?”

“既然如此,那我就收下了!请替我传达你们王爷,多谢他送的狼,我很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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