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作者以为,都雅的书能够吸引读者,靠的就是让配角去完成读者想做但又做不到的事情。这话有必然的事理,但并不完整,比如,某书配角考了全班第一,让同窗们惊奇、佩服,如许的情节,会让我感觉利落,但我当年考第一也算是家常便饭,并不是甚么做不到的事情,而这,并无毛病我的浏览快感。以是,我以为,那句话的重点,应当放在“想做”上,关头是要读者想去做,至于他们在实际里是否能做到,会有必然的影响,但仅是主要职位了。
有的作者以为,要写新奇的题材,显现出充足的新意,才气吸惹人,才气走红。这个观点,有必然的事理,但根基上,这是个弊端的熟谙,新奇,实在代表着读者第一次见到,或者很少见到,这意味着作品贫乏充足的大众根本,要想被读者接管,进而被读者熟谙、喜好,是需求一个过程的,如许,作品天赋就存在着优势,固然它很能够有比较大的生长和成绩,但起码,过于新奇的作品会比较难写,并不太合适新人,并且,写出一部真正有新意的作品,也并不是件轻易的事情。
第一,你得做好仆街筹办,要有充足的心机筹办,估计作品将暗澹结束。
现在,书库的作品数量已经超越了万。万,这是一个甚么样的观点?假定均匀一天看十本书,万部作品能够让我们看上二十年;假定均匀一部作品打印出来有二厘米厚,那么万本书,堆起来将有一千四百米高;假定每本书都写架空汗青,那么高低五千年,每一年都能够有十四本书在描述……
这里,我起首给一个看起来很不负任务的答案:读者爱看的书,才气赢利。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屁话么?的确,这句如何看都是废话,但实际上,如许换一种说法,会使题目更轻易停止阐发。
新瓶旧酒,这是比较取巧的伎俩。实在这和上一类有点近似,都是需求一点创新,但不需求太多的创意,还是能够沿着前人的门路迈进,分歧的是,上一类换的是内核,而这一类换的是外套。在比来一段时候,这类作品比较多的,是披着网游外套的武侠,它们本质上还是武侠,但把故事放到了游戏中,这么一改,人气立即就分歧了。而除了这类把冷门题材包装成热点范例的,也有些书把热点题材打扮成冷门范例,如许的好处是让读者更有新奇感,使作品在原有根本上更上一个台阶,这也是非常偏门的类别经常会冒出几部超热高文的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