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拉里愣了愣,利诱地看着诺曼。
拉里睁大眼睛,不成置信地看向诺曼:“如何能够……您那么……”他想了半天,才找到一个略微贴切一点儿的词,“那么崇高文雅,如何能够……”
拉里熟谙这小我,他曾经跟国王陛下聊了好一会儿,倒是拉里向来没见过国王陛下能和别人好好说话的――这小我就是非常奇怪的此中之一。
诺曼悄悄摇点头,看向拉里的眼神既不是怜悯也不是对劲,而是很平平:“我从艾洛斯那边传闻,你曾经是个流民,我感到挺不测的,因为贵族向来不会收留流民……”
“大人。”对方拘束地欠了欠身,玄色的头发跟着行动微微飞舞,那双翠绿色的眸子倒是非常清澈,让人想起河谷边朝气盎然的绿草地。
拉里想了想,不管从表面还是从举止气度上来看,这小我应当都是出自敷裕的家庭,从小养尊处优,就像他曾经服侍过的领主的儿子一样。与本身过着的流民的糊口的本身完整不一样。但是猎奇特,自从到了国王陛下的身边,国王陛下的一言一行让他感觉……贵族,仿佛也没有甚么了不起的。
“他……”拉里踌躇了半天,不晓得该如何答复,要不要奉告这小我,对国王陛下如许称呼很不规矩?
对方对本身的态度倒是有点儿拘束,看起来倒有点想要扭头走掉的模样,不过最后还是磨磨蹭蹭地来到了本身面前。
阿谁孩子只要七八岁,身形肥大,流民的生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不成消逝的印记。那段日子会一向留在他的影象中,不管将来他会有多大的成绩,那段玄色的汗青会留在他的身上,构成一个疤,没法减退――就像本身一样。
“好、好的!”拉里点点头,目送着这个穿戴练习生衣服的少年分开。
“我该走了,”诺曼对他悄悄点点头。
诺曼没有介怀,他恰好头说:“或许我会去三区,传闻那边水患很严峻。”
“我也曾经是流民。”诺曼的嘴角微微地向上勾起。
诺曼第一次被问到这类题目,他踌躇了一会儿才说:“我想,应当是……朋友?”艾洛斯曾经说过朋友之类的话。他对朋友的定义不是那么精确,或许很多人会以为教会是纯洁的处所,那边的统统都以光亮之神的举止为底本,开阔、英勇、虔诚驯良良。但是诺曼在那边学会的远不止这些,他没有朋友,并且他听养父教皇说过,没有永久的朋友,只要永久的好处。
诺曼拍拍他的肩膀:“我不是这个意义,”他顿了顿说,“流民的糊口非常悲惨,庄严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为了活下去,无所不消其极……这是一段没法言语的糊口,直到明天我仍然不肯意去描述那有多悲惨,可我们都经历过了。我们……固然现在在皇宫,过着一些浅显人没法过上的温馨糊口,但是……我们晓得这个天下实在的模样。”
诺曼站起来,用手拍下衣服上的草叶:“提示本身将要成为甚么样的人,提示本身,再也不要回到阿谁暗中的处所去。”他说。
“艾洛斯呢?”诺曼浅笑着问。
他恰好头,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个孩子就是跟从在艾洛斯身边的侍从,因而对他招了一动手。他到现在仍然感觉本身对艾洛斯的态度很奇特,他一贯不喜好与贵族打交道,特别是那些目中无人的,担当爵位的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