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原意或许与现在的局面并不搭配,但陈器还是感觉,本身又找到了一个为这些女冒险者们报仇的来由。
陈器心道这个归永豪心机另有几分细致,考虑的还挺全面。
陈器狠狠一个耳光抽在了他的脸上,这一巴掌力道极大,直接将归永延嘴里剩下的那几颗牙都抽飞了出去!
“明天就是我们归家寨大寨主归子昂的五十大寿,遵还是例,全部归家寨的人都要给他敬献寿礼。特别是归子昂的五个儿子,他们都想借着这个机遇在大寨主面前好好表示一番,谁如果能够讨的了大寨主的欢心,那么对于他今后在归家寨中的职位晋升是有很大好处的。”
古书上有句话叫做,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固然我也姓归,但我这一支的血脉已经和归子昂那一脉隔得比较远了,以是在归家寨中,我们的职位实在并不高,为了将来的前程,我就投奔了四少爷归景山,做他的马前卒。这一次我们跟着归景山外出,给大寨主寻觅贺礼,找了一大圈也没有找到甚么合适的,只好费钱买了一件二阶棕暴熊的熊皮作为礼品。但大师内心都晓得,这件礼品并不出彩,只怕很难在明天的寿宴上榜归景山拉到太多的赞誉。但更好的东西不是没有,但归景山买不起,以是只能选了这这张熊皮来充数。”
“是啊是啊!她们就是如许说的!并且我们厥后也细心查抄过了,这头三阶魔狼身上伤口很多,但最致命的倒是脖子上那一刀,明显杀它的是一名用刀的妙手。但那名妙手估计也不好过,因为永豪哥细心查抄了今后发明,魔狼的爪子上残留着一些布料,另有血迹。以是永豪哥猜想,杀死魔狼的那人本身也受创不轻,就算没死,也能够及时找处所去疗伤了,以是才会将魔狼的尸身丢在那边,被路过的蔷薇佣兵团给捡到了。”
“那别人呢?另有阿谁归景山?他们现在已经抬着暗黑魔狼,回归家寨里邀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