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蓝色鸢尾[第1页/共2页]

安设好楚墨百,古月生这才分开房间,“大哥哥,我就住在隔壁,有甚么事,记得叫我。”

古月生的热忱相邀,正中楚墨百心胸,他可不想睡在荒郊田野,“好,那就费事月生了。”

胡蝶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没有。楚大哥,这世上反叛的妖妖怪怪浩如烟海,你总不能见一个杀一个,我看,我们别管这些闲事,从速回蒙山县要紧。回了蒙山县,我办我的事,你办你的事,我能够早日去转世投胎,你也能够去贿赂阎王爷,让他给你开后门。”

古月生的家非常宽广,两进两出的院子,前院种着大片蓝色鸢尾,花开正盛,空中满盈着淡淡花香。房屋古朴高雅,拾掇得洁净整齐,墙上到处可见山川画,每一副画角落里都有一个“秋”字。

不管这些闲事?开打趣,他楚墨百是法师,“胡蝶mm,此言差矣!法师的职责就是降服那些祸害百姓的妖妖怪怪,我是无涯派大弟子,百姓刻苦,岂能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如果让同业们晓得,我无涯派颜面何存?”固然无涯派对他不如何样,可那毕竟是他的师门,对他一有拯救之恩,二有哺育之恩,三有教诲之恩。

之前未曾呈现过,不即是现在没有。楚墨生看了看暗下来的天气,心中闪过一丝疑虑,古月生不过十岁摆布,竟在这荒村呆了三日,他莫非不惊骇?“月生,你早晨吃甚么,睡哪儿?”

古月生尽力想了想,俄然想起迷雾丛林来,“还真有。间隔村庄十里开外,有片迷雾丛林,内里遍及玄色树木,玄色树干,玄色树叶,就连滴下的露水也是玄色的。巨树一棵连着一棵,外人底子没法进入。有一年,有胆小的村民想出来看看内里究竟藏着甚么,可刚走出来,就被浓浓的雾气包抄,白茫茫一片,甚么都看不见,甚么声音都听不到,那人吓得从速跑了出来。厥后,那人大病了一场,请了好多郎中都不见效,不到一年就丢了性命。自那今后,大师再也不敢靠近迷雾丛林。”

平平平淡的幸运,对她而言,只能是遥不成及的梦。

“这些都是我娘画的,如何样,短长吧!”古月生见楚墨百被墙上的画吸引,欢畅地先容起来,“我娘不但善于山川画,还弹得一手好琴,当年曾是都城四大才女之一。姥爷说,上门提亲的人,快把门槛踏破,有王公贵州,也有萧洒才子。可我娘谁也没瞧上,独独瞧上了进京赶考的爹爹,我爹当时就是一穷墨客。”

古月生说,下河村临多佬河而建,多佬河道经三座村落,别离是上河村,中河村,下河村,“小时候,常听村里白叟讲多佬河中河伯的故事。他们说,河伯是位脾气古怪的老婆婆,谁惹她不欢畅,她就要谁的命。几近每年都有人淹死在河里,他们身后肚子就像水缸,胀鼓鼓的,白叟们说,那是河伯往他们的肚子里塞了污物。大哥哥,你说会不会此次也是河伯捣蛋。”

瞧着温馨新奇的房间,胡蝶格外镇静,几近瞧遍统统角落,摸遍统统家具,眼里尽是高兴,“楚大哥,我好喜好这里。你看,茶几上刻着三只麋鹿,它们正在低头吃草,每一只都睁着大大的双眼,好敬爱。另有这里,挂着我最喜好的风铃,风一吹,叮当作响……”

“无涯派有那么多弟子,这些事他们也能够干啊?”胡蝶手里拈起一朵鸢尾,放在鼻尖嗅了嗅,嘴角牵起淡淡的笑意,“这花真美,来世,我也要种一片鸢尾,蓝的,黄的,白的。我要将鸢尾种在河里,在河边建一座吊脚楼,日日嗅着花香,枕着河风入眠。来世,我还要寻一名贴敬爱人,和他一起相携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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