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他的第一枪[第2页/共3页]

这起码申明,雷勋起码对枪是熟谙的。

因为耐久跟特种兵练习,对于枪口下潜着的危急,雷勋会特别敏感,就连当年的教官,也感觉他对于潜伏伤害的本能反应超越了凡人。李志的亲兵固然没在站到前面,而是潜伏一些兵士的身后朝他对准,他还是感遭到了。

雷勋站起来,吹吹枪口,对着刘营长道:“刘营长,请你顿时中断履行所谓的清场令。”

但是这一件宝贝,征服者们,向来没有人用得这么奇异过。这么精确,而又能这么萧洒。

那是李志的亲兵。

好吧,不管如何说,这起码也是一个威胁。

与此同时,李志亲兵的枪响了。还好雷勋刚好一滚,这一枪没能打中。

更别忘了,他的手枪还是在一滚的时候顺手拿到手的,在一滚之际,他完成了统统开枪需求完成的行动。

雷勋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枪还冒着烟。

这是吹牛吗,如果不是吹牛,那他是人吗?

雷勋道:“我不包管,但是如果我扭不转,我有才气起首杀了你。”

但是就在这时,枪又响了。那是手枪的枪声。

雷勋淡淡的道:“我晓得你轻功很短长,挪动很快,但是我奉告你,我对速率为100千米时速的挪动靶,均匀射中率为百分之九十六点三,你能够用你本身的性命来考核一下我的这个成绩。”

刘营长嘲笑道:“吹牛哄人谁不会?我们抓你之前,仿佛另有人说,你能够一拳打死一个差人,成果如何?真把我们当三岁小孩来骗了?”

刘营长格登一下,定睛看着雷勋。

李志的亲兵,则是因为刚才底子没有插手混战,以是并没有让枪离手。眼看着李志被雷勋如许枪杀,心中暗恨,就筹办杀了雷勋,替李志报仇。

并且,打中了。

这四名亲兵,是这批特种兵中的绝对佼佼者,都是长途进犯方面的妙手。因为刘营长本身武功已经充足强,以是并不需求带近战方面强大的亲兵。这四名亲兵,都有远战才气,但是,他们长途进犯的兵器都不是枪。还是那句话,新天下的军队,绝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把枪支当作是一种图腾,特别是军神的崇拜者们,根基上都不会对枪支感兴趣。这四名亲兵,也是军神的崇拜者,以是不爱玩枪,却爱玩暗具。玩暗具的好处是,本钱低,一枚暗具可几次利用,手感上来时,脱手底子不需求特别对准,并且脱手无声,可伤人于无形之间。缺点是收回的速率与枪弹有差异。

雷勋把枪扔开,顺手抄了第二把枪,因为这枪每打一发,都需求上枪弹,而他没有枪弹,幸亏这里的枪堆了一整堆,用完就换,非常便利,随后他回过甚来,站起家,正都雅到李志摔落在地。

这不是上天赐给征服者们的礼品吗,不是只要征服者才气够利用的宝贝吗?

这一枪他连看也没看,却直接打穿了李志的心脏。

混战之初,为了不误开枪惊醒怪物,刘营长让大师把枪放在一边。刚才李志号令特种兵往两边城墙撤退,兵士们平时就没有随时带枪的风俗,很多人也没把枪拿走就往两边撤,如许也好减轻承担,以是只要少数兵士先来拿枪。

这一枪,统统人都被震惊到了,特别是女人们,脸上都起了红晕。男人们震惊的是他的枪法,女人们则是震惊于他的开枪时的姿式,完美的外型,的确能够定型成一个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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