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狠狠咬咬牙,往地上啐了一口,说:“你们晓得如何办,照老端方办!”
这是两个形迹可疑的掸族人,他们到处探听有关反动军的动静,还在山上与反动军的尖兵一起喝竹筒酒,东拉西扯地厮混,尖兵佯装不知他们的身份,很快就发觉到了他们的可疑。他们是被侵占队拉拢的掸族人,此次是专门来刺探谍报的。
以后,我又赶到浑身奇痒,浑身不安闲起来,脱下衣服看了看,身上脖子上起了很多红色的斑点,奇痒难耐。
“过河是有风险的,他们比我们会更清楚这一点,侵占队和那两帮武装力量的干系并不好,积怨很深,我想他们不会去自寻死路的。”
“为甚么?”我问老秦。
特工被五花大绑押到了批示部,这是两个年青的男人,毫无特别之处,把他们混合于盗窟的山民中,的确就像两滴雨水落进河里。
颠末细心搜身,兵士在特工的鞋子里找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画着一些简朴的标记,按照标记的摆列组合,老秦很快猜出这些标记所代表的意义,比如打叉的代表了构造枪,打勾的代表迫击炮,画杠的代表兵士人数。
老秦也笑了:“是的,傻子才会这么做,这里离他们的大本营太近,倒霉于作战。一有风吹草动,他们能迅赶过来救济的。并且,侵占队的人也不是兔子,他们当然已经推测路上能够会有费事,报酬财死,鸟为食亡,各个山头谁不垂涎他浩浩大荡的庞大财产呢?
我晓得,我救不了他们的。
我果断点头:“不,不管甚么神仙水我也不喝!”
我对老秦的话将信将疑,甚么万灵药水,没准是甚么巫术之类的,如果老秦都能治病,岂不是大家都能够做大夫了?我但是果断的唯物主义者,从不信邪!
到傍晚时分,还没有获得最后的最完美的成果,李顺建议大师先用饭,早晨持续会商。
我无法地闭了嘴巴。
我浑身都感觉有力,颓废地坐在那边,说:“有没有治拉肚子治皮肤过敏的药。”
“他们毫不成能走这条通衢,不然即是他杀!”李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