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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马的,你不能长得帅一点,也不至于屈辱了哥们的高大形象啊!

哪知狗蛋听了她的话后,嗵的一声又跳了起来,道:“老婆,大不了不跟老迈混了,那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我们迟早会死在他的手里。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如我们伉俪俩趁现在,另择高枝,重选新主!”

我当然不美意义说出是晨晨奉告我的。

“狗蛋,先别说这些没用的,请将叶小蝶交出来吧!”我冷声道。

“如何了,晨晨?”听到晨晨大发感慨,我不由得一怔,轻声问道。

这女鬼勾引我,想将我变成草人,到时她能够将那些草全吃下去,以此来获得我的元灵。

――本来这女鬼的名字叫小桃红。

“你既然能看出我身上的本命灯,当时我们第一次在王姐家门口水塘里见面时,你如何没有看破出我的真脸孔?”明显,我的话让他还是半信半疑。

我一看那纸人,有鼻子有眼睛的,唇红齿白,鲜眉靓眼,那恰是叶小蝶的边幅……

看来这女鬼为了获得我身上的东西,真是无所不消其及啊。

这是甚么节拍啊,就因为面对美艳女鬼一时心神恍忽了一下,就形成了这么严峻的结果,如果在迟一步,恐怕我就会完整变成这些异草的营养物了。

狂汗,被他这么一说,我都有点不美意义了。

在他的心目中,或许我也是奇葩的存在吧!

“真身?你这话是甚么意义?”狗蛋的神采又是一变问。

看到他惊骇的模样,我对劲的笑了笑,不想再跟他罗嗦了,开门见山隧道:“狗蛋,明天我来这里的目标,信赖你也晓得的,请你立即将叶小蝶的真身交给我!”

这哪像一小我的脸啊,这整小我要在大街上闲逛着,必定会引得一大帮民气脏病复发,吓得怯懦的人哭爹喊娘,四窜逃散。

那人长得个高不到三尺,一身的婴儿肥,而脖子却显得特别颀长,上面顶了一个巨大的脑袋,五官几近是挤在脸上中间的某一个部位,我真惊骇这五官会不会为争夺地盘,在他那一张脸上打起来。

在我呕吐的一滩杂物上,竟然滋长出了一层精密的青草。

不过,那鬼宗并没有敢靠近我们的面前。

想到有几次这女鬼让我差一点儿送了性命,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抽出我的封灵镜,正要往她头顶上砸去,忽听得不远处传来一声断喝:“停止!”

狗蛋道:“远在天涯,近在面前,就是他了――”说着,他伸脱手就指向了我。

听到女鬼的叫声,我俄然想起来了,在晨晨家里时,我就听她说过,她的老公叫苟蛋。

狗蛋忙不迭地点头道:“好,我顿时把人交给你!”说着,狗蛋竟从身上抽出一卷纸来,他将那卷纸展开,内里夹着了一张纸人。

晨晨叹道:“这鬼宗狗蛋的身上只要半盏本命灯,想来是他分了半盏给了小桃红,也可贵有如许一个痴情的人了!”

只要鬼宗敢轻举妄动,我便能够一镜子拍得他老婆魂飞魄散,让她再也不能进入循环之道了。

小桃红听了她老公的话,一怔道:“那……狗蛋,你想跟着谁?”

听了她的话,我下认识的向狗蛋看了看,可惜,我是看不到本命灯的。

他的脑袋如同一个大南瓜,中间头顶中间凹了下来,构成一个大坑,天要下雨,那边恰是堆积雨水的好处所。两边的脸倒是向外夸大的澎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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