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复说:“没干系,究竟本相全都记在我的条记本中了,本相总会明白于天下。至于现在嘛,案子已经破了,你也该对劲了,就像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

“现在要谈的是‘为甚么’这个大题目。这起行刺案明显不是为了掳掠,因为死者身上的东西一点儿也没少。那么,这是一个政治案件呢,还是情杀案呢?我觉着后者的能够性较大,如果是政治案件,那么凶手杀人今后,必定顿时逃窜。但是这个案子却相反,凶手干得不慌不忙,并且屋子里到处都有凶手的足迹。这申明,凶手杀人后在现场呆了很长一段时候。由此,我判定这是仇杀案,而不是政治案件,只要仇杀案凶手才需求颠末这么详确殷勤的筹办。发明墙上的血字时,就更加必定本来推断了。阿谁血字让人一看,就晓得是故布疑阵。比及戒指被发明今后,题目根基处理。我判定,凶手想通过那枚戒指让被害者想起一个不在场的,或者能够死了的女人。对于这个题目,我曾经问过格雷格森,他发往克利富兰的电报中,问没问德雷伯之前产生过特别的事没有。你还记得吧,他当时说他没问。

这是一份当天的《反响报》,他指的那篇报导恰是这个案件。

“如果凶手是个马车夫,他没有来由俄然改行,相反,他惊骇俄然不干会引发人们的思疑。以是,在一按期间内,他还会持续干下去。作案后他也没有需求变动姓名,在一个异国他乡谁晓得他的实在姓名呢?他没有需求化名。想到这些,我把街头流浪儿构成了窥伺小分队,别离到各个马车帮去探听环境,直到找到这小我为止。你晓得这支小分队干得有多好,办事效力有多高。说到思特杰逊,确切是没有推测。但是在任何环境下,不测都是不成制止的。厥后,我又发明了两粒药丸,我早就猜测到能够有这类东西。你看,全部案子就是被一个前后相连的线索串着。”

“厥后,我又细心查抄了一遍阿谁屋子。成果不但证明了阿谁高个子就是凶手,并且还发明了其他题目:比如印度雪茄烟,凶手是长指甲等。因为屋里没有任何斗争的陈迹,以是,我推断地板上的血是凶手冲动时流的鼻血。因为,只要有血的处所,就有他的足迹。看来那小我的血气很旺,要不然不会冲动得流这么多鼻血。以是,我大胆地猜测,阿谁凶手是个身强体壮、面色赤红的人。厥后的成果,证了然我这一点。

“走到屋里,这最后一个推断就获得了证明。那位穿戴标致靴子的人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产生过行刺行动,那么必然是那位高个子的人干的。死者的身上没有伤痕,他脸上冲动的神情使我推断出,他临死前已经推测了本身的运气。死于心脏病或别的突发天然启事的人,脸上不管如何也不会呈现如此冲动的神采。我闻过死者的嘴唇,嗅出了一丝淡淡的酸味,因而结论就出来了:这小我是被逼服毒而死的。我说死者是被逼服毒,是因为他脸上有着仇恨而惊骇的神采。通过解除法,我得出了这个符合逻辑的结论,因为任何别的假定都解释不了这些究竟。不要觉得这是新观点,被迫服毒在犯法史上屡见不鲜。任何毒药学家都由此想到奥德萨的道尔斯基一案和蒙特佩里尔的雷托里尔一案。

“我们现在碰到的,就是一个先有成果而其他端赖推理的案子。我现在试着给你讲授一下我推理的各个步调。我得重新提及。你当然记得,我们是步行去那座屋子的,以是脑筋里没有任何成见。我天然起首查抄马路,成果正如我向你解释过的,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马车留下的陈迹。我颠末查问和阐发,确信马车是深夜到那边的。看到马车车轮之间的间隔较窄,我又鉴定那是辆出租马车,而不是私家马车,因为伦敦城里常见的出租马车要比私家车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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