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比来记录的六个案件,的确有三个完整与法律上的犯法行动无关。”

“你太神了。”我说,“既然像你刚才说的,这期间既没有犯法行动,只不过是丢了一只鹅,也没有其他风险,那所做的统统不就是在华侈时候吗!”

“只能去猜测。”

“是的,十仲春二十二日,一个管子工约翰?霍纳,被人控告从伯爵夫人的金饰匣里偷了这颗宝石。因为他犯法的证据确实,这一案件已移交法庭措置。这另有些记录,”他看着报纸的日期,手在翻弄着,一会儿他将一张报纸铺平,折了一折,然后念叨:

“我的体例你晓得,这是放大镜,这小我的本性你能猜测出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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