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感出乎料想。达到德文郡仅仅几个小时,并且调查从一开首就这么顺利,可他俄然就要回伦敦去……这统统真难以了解。在返回驯马师别墅的路上,他尽量不提这事。达到寓所时,上校和警长已等待多时了。
“不,今晚我们回伦敦去。”
福尔摩斯说:“实在,到德文郡去的时候,我也信赖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颠末驯马师的屋子之前时,我俄然想到咖哩羊肉这一线索。当你们下车时,我还在奇特本身如何能忽视这一较着的线索,以是我压根儿没动。”
“当然。”
罗斯上校仍表示出对我的朋友不很信赖的神情。但警长却很重视福尔摩斯的话。
上校焦急了,他说:“我在跑马场干了二十二年了,连小孩子也认得这匹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班驳的右前腿,为甚么你会问我这类题目?”
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说:“这我也办到了。”
“这些天你感觉它们有甚么弊端吗?”
福尔摩斯说:“明显是有人获得动静了。”
合法我筹办辩驳时,福尔摩斯走了出去,说:“现在我已筹办好去塔维斯托克了。”
福尔摩斯笑道:“哟,上校,真正的凶手就在你身后。”
“我推理中第一个环节在于,粉沫状的麻醉剂有一些气味,很轻易发觉到,如果仅仅将它放入普通的菜里,吃的人顿时就会发觉。这在于咖哩的气味粉饰了麻醉剂的气味。而我们很难假定菲茨罗伊・辛普森会专门带咖哩去害人。那天深夜他带着麻醉粉来的时候,恰好有了咖哩羊肉这菜,这类偶合实在难以设想,以是我就解除了辛普森的怀疑。我开端盯着斯特雷克佳耦,因为仅仅他们能把晚餐定为咖哩羊肉,而麻醉剂是专为小马倌放的,以是别人吃了并没有事。可如何干这类事而不被女仆发觉呢?
“你做得太奥秘,敬爱的先生!这匹马向来没像现在如许结实,也从未跑得如此之好。很抱愧对你才气的思疑,你替我找回马,而如果你能找到殛毙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才是帮了大忙呢!”
“可直到现在我也没看出这盘咖哩羊肉到底是甚么首要的线索。”上校说。
“凶手就在这儿!”上校的脸都气红了。“福尔摩斯先生,我是受了你的好处,但刚才的话,对于我不但仅是恶作剧并且还是欺侮。”
我们都非常地吃惊,罗斯上校问道:“凶手在哪儿?”
“马就在那边,我们顺道去看看它。别焦急,你就会体味统统的。”说着,我们一伙人走进了磅马的围栏,而这类处所例来只许马的仆人和他的朋友进入的。“用酒精刷一刷,你就会看到这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斯特雷克将马牵到一个坑穴。扑灭蜡烛。而他又捡起了辛普森逃窜时偶然中丢下的领带,或许他本来想用来绑马腿。他在马的前面点了蜡烛,而在这一亮的过程中,马遭到了惊吓,就猛地尥起蹶子来,而刚好踢到斯特雷克的头部。同时,斯特雷克脱了大衣,倒下的时候,小刀就把他的大腿给划破了,我说清了吗?”
福尔摩斯问:“先生,谁卖力把守围场里的绵羊?”
“你把我要的东西提早都筹办好了,敬爱的格雷戈里!我还想再问女仆一个题目,请你在这里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