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又有置使之名,或(★以上頁一一八一)因事而置,事已則罷,或遂置而不廢。
初,太宗省內外官,定制為七百三十員,曰:吾以此待天下賢材,足矣。然
舉不當者。吏部、戶部、禮部,左丞總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總焉。郎中各一
時,又置學士承旨。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
▲三師三公(頁一一八四)
從六品上。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以三銓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書、判,
▲尚書右丞
。‥‥‥郎中一人掌小選。‥‥‥員外郎一人掌選院,謂之南曹。‥‥‥員外
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原注:六尚書:兵部、吏部為前行,刑部
置,與三公皆不設官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