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麒麟[第1页/共2页]

像平常我雷劫的时候都是徒弟替我受的,而此次我却因为一个谗谄我的人挡了雷劫,还和浴火一并本身受了,真的该思疑本身的智商了。

我身子一颤,几乎从云彩上栽了下来,他公然是我的劫数。

“你当年杀了我双亲,我本日就替他门报仇,将你血祭。”蛟龙身子往水里一沉,再次冒出来时已经手握双刃剑,一身乌黑的战甲,杀气腾腾,河水因为他的发怒而暴涨。

那人一身白衣胜雪的立在蛟龙头上,乌黑的长发被水打湿,贴在后背,面庞安静如水,一双暗紫色的眸子,像夜空中最标致的星星,光彩夺目。我不明白本身,为何几千年来还要惦记一个不熟谙我的人。

一开端,我不太待见它,厥后见它特别粘我,又常被其他妖兽欺负,我护犊子的心特别强,久而久之,我便把它带回了丹穴养在身边。

烈火焚身对我来讲就像过家家一样,五百年的光阴在我眼里也是一闪即过,被烈火燃烧久了,自但是然你就能掌控那种力量。

又浑浑噩噩的过了四百年,南朝梁天监十四年,我去给西海水神祝寿返来,路过渭河一带,见一蛟龙兴风作浪,渭水大涨,淹没两岸,我本筹算看看甚么环境再说,却又瞥见一抹熟谙的身影,阿谁让我甜睡了三百年的人,他――又呈现了。

自前次雷劫加上五百年一次的浴火重生,我本身修为几近尽失,在灵泉里躺里三百年才规复过来。

厥后才听凤梧跟我说,我焚身第二天,他就杀到了魔界去,说甚么黑龙王阴灵不散,附身在自家儿子身上,下界导致一国灭亡,本不关徒弟的事。可徒弟又因为我是被那黑龙王坑去顶了雷霆一罪,而大怒,单身一人与黑龙王斗法三天三夜,斩杀其阴魂,却不料双双身受重伤,我在灵泉躺了三百年,徒弟也在玄冥之海里躺了三百年,真是造化弄人。

我心生迷惑,坐在云头静观其变。

再一次分开丹穴是二百年后,那段时候,我去徒弟那呆了半年,和徒弟相约去到人间看花灯,本来特别欢畅的,但是俄然收到喜鹊的报信说,前几日冥王闯进了丹穴,将凤梧撸走了。

焚天诛神,横行霸道,乃魔界圣物,只要每一代的魔君才有资格差遣。而他却说本身早已不是魔界的人,却能具有梵天。

徒弟不知从那里弄来一只敬爱活泼的狰幼崽给我当玩伴,可它不是凤梧,凤梧是棵因为我精血而生的梧桐树,而它是只四肢着地,还特别能吃,吃饱就打滚撒欢的猛兽。

那日若非凤梧被雷霆惊响,徒弟俄然醒来不见我踪迹,估计我会在那潜龙潭躺上五百年来规复修为。

呵!真成心机!看来他就是我要找的人――麒麟。

丹穴的事我不想费事徒弟插手,以是偷偷的隐成分开,直往冥界而去,估计冥王一早晓得我会来抢人,早早的安排鬼兵拦住我的来路,成果导致去晚了一步,没能把人救下,本身还落了个身受重伤。

我擅自去凡界,本来没甚么,可把本身搞成这幅狼狈,徒弟非常活力,单独回了极寒之地,我躺了三百年也不见他来看我一下。

三百年后,徒弟不知何故搬去了昆仑仙山,让我单独掌管丹穴,也不回极寒之岛,就在当时连迦罗也不知所踪。

“杀你父母的是我父王,可又与我何干,我早已不是魔界的人。”他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手提焚天魔剑,目光冰冷,直视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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