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来之,则安之。她没多想,抬脚就迈了出来。

以是,等她再展开眼睛时,她已经变成了别的一小我。她足足用了三天的时候,消化这个究竟,几近要胃胀肠梗阻,乃至想撞墙去死了。

这部书里,一样报告的是一名当代女子,如何从一名位份极低的侍妾嫔妃,爬到皇后,最后升位至太后的故事,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好久没见到过这么多的纸书了,温小婉有些发楞,没敢上前翻阅。就仿佛小时候,祖父收藏的那些古本一样,一件件摆设着,却永久不准她去碰,她看到纸书,下认识着就不敢动了。

温小婉并不睬此人看书时,是否高雅、是否讲文明、是否讲规矩。她只谨慎地绕开满地的鸭骨头,往书架那边靠了――既然别人能拿,估计着她看,也没有甚么题目。

不要藐视了寺人这类宫中特有生物,他们的存在像太病院里的各种药,要么有毒、要么治病。

因着她得宠后的叛变,书里的女主也就是她的原主子,一度心灰意冷,后又在一名闲散王爷的帮忙下,抖擞精力,反击胜利,以一招‘狸猫换太子’,换了婉儿生的孩子,并操纵天星监谗谄婉儿,使得婉儿终究被天子命令,用火刑,惨死。

糊口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就证明你挂了。前一世的温小婉,必然是活得太一帆风顺了,以是连老天都看不过眼了,亲身用上帝之手,把她的心电图,弯得盘曲。

不管多么难缠堵心、惹人发飙的事,到温小婉这里,用她的大脑轻松梳理一下,都能迷含混糊地畴昔了。

尼玛啊,穿到谁的身上不好,恰好穿那本该死的草泥马的屎书中,存在的背面副角小宫女身上。

这是一本报告宫廷的小说。朝代是晋安。晋安这个都会,温小婉到是传闻过,但如许的朝代,汗青上仿佛没有过。估计又是一本架空的小说。做为熟谙统统收集小说的书虫,架空神马的,都是浮云。

她初来的这三天,为何过得如此安逸,连她的主子沛莺跟前都不消服侍,不是因为沛莺得宠禁足,永孝宫里的人少事少,而是沛莺给她三天时候,叫她筹办原主婉儿,最特长的那曲《漂渺神女舞》。

荷尔蒙决定一见钟情,多巴胺决定天长地久,肾上腺决定出不脱手。自负心决定谁先开口。最后,寿命和实际决定谁先分开谁先走。

二层和一层没有甚么辨别,满目都是书,唯一分歧的是她终究看到人类了。

先是撞到了一个有些急慌的职业装女孩子,然后看到在书架的一侧边,坐着另一个穿戴职业装,光着腿,穿戴卡通人字拖的女孩,此时正左手拿着烤炒面,右手啃着鸭脖子,窝在那边,用大腿顶着一本泛黄的旧书,看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将口中的骨头吐了出来,滚得满地都是。

温小婉环顾四周,发明只要一个柜台在门边,可柜台里一小我也没有,桌面上只放了一副看起来很老旧的眼镜。镜片在透过正门玻璃的太阳光晖映下,泛着暖暖的光彩,以及映照着门外树影来回摇摆的倒影。

做为一个资深宅女,温小婉不长于与人,面劈面的措置干系。她路过那位啃鸭腿的女孩子身边时,那女孩子仿佛也感遭到身边有人颠末,抬开端来。

温小婉推了推她直挺鼻梁上架着的眼镜,并没如何惊骇和心慌,她一贯是个随遇而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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