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类环境,天然不会是进了贼,做贼没有单拿些草纸的做法,更不会四周乱翻以后,还将物品一一复原。对于这一点,两人都是心知肚明。
“林子归有如许的本事?”许固奇道。
“算了,恐怕是想不起甚么了。”顾言有些愁闷,“如果产生在子归身上,能够还能找到一丝线索……这么久了,我实在想不起我当年在纸上顺手写了甚么。”
顾言看了他一眼,反应了过来,“你未免想得太多了,彼时我更加幼年,只是听听琴罢了。”
“小到某日在纸上写了甚么?”
“这才是最让我迷惑的处所。”顾言皱眉道,“我记不清我写了些甚么了,但让我毫无戒心放在这里的,不是一些习字的作品,就是一些顺手涂抹的感触,不过都是些琐细不成文的东西,有人拿了这些做甚么?”有些违碍的东西,顾言常常只做抒发情感之用,写完未几久便毁掉了,这些东西不过是些无关紧急的。
“我刚晓得的时候,也感觉不成思议。”顾言叹道,“世上说的过目不忘之人,有信心将某篇文章一字不差的默写出来。起码起码也得当真看上三五遍。而林子归,只需求扫一眼。”
许固一眼望去,那边清楚是个寻欢作乐的花楼,脸上的神采不由有些古怪,只是带着面具,闪现不出来罢了。见顾言说的头头是道,语带可惜,神情更是古怪了三分。他想了一想,“冰肌玉骨,自清冷无汗?”语气里不免带出三分古怪来。
“估计得小到某日某时出门,某棵树下所站之人。”顾言道,“用他的话说,约莫就是,‘数十年前,些藐小事,所思所想,细至毫厘,皆历历在目,涓滴不爽。’我曾经试过一次,随便抽了一本书,将此中字句通盘打乱,写出一百余字,问他某行第某字是何字,问了五次,涓滴不差。又问倒数第二十五字,第三十八字是甚么字,还是是毫无错处。”
“该当不会。”顾言否定了这个说法,“她们大多不识字,就算识字的,约莫也识不全。见到写满字的纸张,定不会冒然扔了。”
许固惊道:“世上竟有这般神人?”
顾言恍忽间又想起了前次和舜儿在一起,听琴操琴的事情,脸上不由自主的暴露浅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