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1)[第5页/共5页]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猫耳洞天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可,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此中,湿气彻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毕生的后遗症。

她挑着颀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打斗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丛林遭受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影象里最深切的一次搏斗战,两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堵截了对方的喉管。

我另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三)

老兵是开仗塘卖烧烤的,专注宵夜整十年,专做酒鬼买卖。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另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年龄当我娘舅都充裕,但多少年来大师兄弟相称。

老兵曾是窥伺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他们都蛮委曲,揉着屁股,噙着泪花盘跚拜别。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受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含远间隔击毙的。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全部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要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一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要他老兵一人。

(一)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安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频频听得我心惊肉跳。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勇猛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假装成一个营,扼守高地一日夜。声援的步队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动部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修建制的波浪进犯。

我跟在他前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另有的时候,他脑袋伸出去就一句话:告急调集!目标,老兵火塘。

水真凉,我想骂娘。

另有一次,有只皋比大猫嗖地蹿畴昔,他高喊了一声“埋没”,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暗影里。

窥伺连一马抢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切敌后400千米。因窥伺需求,穿的是敌军的戎服,比来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间隔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筹办。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成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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