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修抬开端来望着气势汹汹站在他双腿之间的人,汗水如雨水普通冲刷着于修的脸颊和明显惨白此时却泛红的脖子,胸膛不竭的起起伏伏,虎魄色的眸子里盛着掩不住的笑意。

“呵,我输了。”

于修低头瞄了一眼本身脚上的皮鞋,微微皱起了眉,失策失策。

李少之不由得看了看表,这一颗球已经对峙了非常钟了。明显篮球在姜越手上,于修却严丝密缝的挡在前面。庞大的体育馆,两人从园地的一头打到另一头,篮球被姜越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还做了好些防抢的行动。于修不抢,两只手和并不强健的身材,恰好却拦的人无从冲破。

姜越拧着眉头,死死地盯着脚下的人,居高临下:这小我,已经激起了他杀人的打动。

从一开端就是李少之和于修联起手来围攻姜越,三小我一个篮球在偌大的体育馆里收回狠恶短促的动静。在停止了将近四非常钟的对抗以后,李少之气喘吁吁的高举双手表示退出。

于修展开眼睛,拿过桌上阿谁翻盖手机,翻开来一看,内里是李少之发来的短信:于修哥,下午去打篮球吧!旅店大堂等你哦!快点!

声音不喘不累,仿佛在说再来两圈儿麻将。

“我之前都是这么打的。”姜越微微拢起眉,要晓得在佣兵团里可不讲甚么撞人犯规,拼的都是速率与遁藏,这么提及来,他之前打的那些称之为‘杀人篮球’的确也不过。

于修之前在电视上看到过篮球这类体育节目,对其游戏法则也多少体味一下,但毕竟是第一次实战,相对来讲弱鸡的很。李少之固然算是妙手,但天然是不能跟在佣兵团里练习过七年的变态姜越相提并论。遵循姜越的话来讲,他们在佣兵团的时候,闲暇之余也会些小活动,比如篮球棒球或者是足球。不过,无一例外,每一场到最后都是见了血的。

不过姜越看起来却恰是到了兴头上,他拿起一瓶矿泉水翻开唰唰淋在本身头上,一双黑濯石般的乌黑眸子扫了瘫坐在地上的李少之和撑着膝盖喘气的于修一眼,看了看本身腕上的表:“还早着呢,再来一会儿?”

这不但仅是姜越和于修的体力对抗,更像是一场厮杀。李少之从最开端的漫不经心的躺在地上歇息,到最后身子直挺挺的坐起来目瞪口呆看着场中的二人。

于修也有些心跳加快,额头和脖子上满是汗,并且他穿戴皮鞋西裤,活动起来实在不便利。

姜越的变态是人所共知的,但于修的体力和速率甚么时候这么可骇了?前半个小时姜越的兴趣较着被于修分毫不让的干劲挑-逗到了极限,他眼里敞亮的光,唇边的笑容,以及风一样的速率,都说了然他终究为找到了一个对抗相称的敌手而镇静不已。

‘叮咚’。耳边传来手机的提示音。

篮球对抗真是一个绝妙的游戏,在接下来的两人伶仃对抗中,于修深深有了这类感受:*的碰撞,汗水的挥洒,无可制止的眼神互换,粗重的呼吸交叉,乃至连对方身上的汗味异化着淡淡香水的味道都清楚可闻。

“哥,我们是去活动,你穿个白衬衫西装裤?!”李少之脸部神采相称之夸大。

归正一时半会儿也没体例,还不如去放松放松,更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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