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脑袋上满是卷毛想鸡窝似的,穿戴雪.白长袍。如果组合在一起的话,就是闻名歌手的名字,伍佰。靠,每人二百五!
血凝剑入鞘,我身形跃起,苍鹰普通的飞出了竹联帮总部。提气纵跃半晌,前面追逐的声音垂垂再也听不到,这才把脚步放缓。
靠,吃的还香!
只可惜,美中不敷的是,本来的高鼻梁现在变塌了,是让我拳头揍的,没有了一只左手,被我拿炸弹给崩掉了。
门外,有人怯怯的喊:“帮主,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拿来了。”
只要我手中的血凝剑在黑暗中还闪着幽幽的红色光芒,显得非常的诡异!持剑的卷毛头对劲的笑了一下,重新纵身飞起,如蜘蛛线一样腾跃在高楼大厦之间。
眼看着竹联帮成员纷繁从四周涌了出来,我心中暗骂,临时让你们这些跳梁小丑多活一阵儿,老子迟早送你们下天国!
若不是有绿袍老祖在,我还真是受不了别人的白眼,单独穿上这久违的袍服。只是,我们两小我看起来还是像傻.逼一样。一个光着大脑袋像是驴卵子似的,穿戴翠绿长袍。
我见他吃相实在太差,很恶心,仓猝扭头不再看。十多分钟后,我再转头时,只见这厮把牛腿吃了三分之一,这才放到桌子上,拍了拍肚皮。
绿袍老祖紧跟在前面,仿佛一只秃鹫,只与我有两步之遥。
绿袍老租祖在我身后,来到院子里。我本身身上也是焕然一新,穿戴一件特制的白袍,这类衣服是我在宋朝时候常常穿的,到了当代社会就很好有机遇穿到它了,除非是拍戏的时候。现在一穿上它,也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起很多悠悠旧事,想到了与我一起蒙受先人唾骂的弓足,被人称为豪杰的武松,另有宿世钟爱的春梅……
这工夫,我身材窜出到室外,向南面跑畴昔。
全部信义区的灯光突然停止,堕入到一片暗中当中,停电了!
眨眼的工夫,我身影来到了六人面前,红光闪过,血凝剑出鞘,随即,六颗人头掉落在地上,这些无头死尸颤栗了两下,纷繁扑通倒地。
今晚就把这柄宝剑抢走好了,血龙和娇凤两小我在做那轻易之事,我如果此时取了他们性命,鼓吹出去实在是不好听。
我头都没回,身材倾斜,左掌迎了畴昔。
西面的墙壁上,吊挂着一把利剑,青色的沙鱼皮剑鞘上镶嵌着七颗指甲大小的红宝石,沉香木的剑柄,黄金吞口,恰是那把血凝剑。
这间屋子内里的人堪比恶魔,乃至于帮中成员都不敢出去,恐怕一个不谨慎,本身就去见了阎王爷。
绿袍老祖见到了这条拨了皮血淋淋的生牛腿,口水早就不竭的淌出来,目光如苍蝇似的盯在上面,馋的不可。只是,因为仆人没放话,他只要干咽吐沫的份,不敢脱手去拿。直到听我放话了,这才波不及待的将这条五六十斤重的牛腿抓畴昔,上去就是一大口,能咬下半斤来,苦涩的咀嚼着,血水不断的在他嘴角滴落……
俄然地惊吓,让娇凤尖叫一声,上面狠恶的收缩,也使得血龙在此时狂喷而出……
停下脚步,站在路灯上面,我拔出血凝剑顺手一挥,粗达尺半高十余米的灯柱被堵截,轰然倒坍,电线被抻断,长蛇一样弹跳着,碰撞在一起收回刺眼的蓝色光芒,收回噼啪的声响……
我身上背负着那把神兵利刃,血凝剑,目光刚毅的看着西南边向,说:“绿袍,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