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胸口蹭啊蹭的,紧紧地抱着他,道:“那我就在这里陪你好了,固然处所小了些,还见不得阳光,不过有你有我就够了。”
嗯甚么嗯!就晓得这个大闷骚毫不肯简朴的善罢甘休。
“看看你死了没呀。”我托着下巴,细心打量他身上的伤口,嗯,包扎得很紧实,很专业。再养段时候,应当就能病愈了。
他的神采非常火急,内心能够更要火急百倍。固然说我自傲他很爱我,但是我更信赖,秦安不傻,他看得出来,如果我真的不肯意,叶岚不会生生的逼我与唐宋结婚。
他的身上除了血腥味以外,另有一种淡淡的暗香,很洁净的暗香。叶岚向来重视洁净,我去叶家的第一天就晓得。那天,他穿戴一身很白净的衣服,对我伸脱手,笑的时候暴露了几颗洁白的牙齿。
“你的手和腿能动吗?动一动给我看看。”我道。
秦安急眼了,语气里落空了原有的安静和慎重,“清欢,乖,不要在这儿呆着,分开这里,随你去哪都好,总之不要呆在这儿。”
我想起好久之前看的一副漫画,是关于一个蘑菇的一家三口的图。每当下雨的时候,最大的阿谁一家之主就会“哗”的变成一把伞,遮住统统风雨。
秦安说完,问道:“不是让你找机遇走嘛,如何还来看我。你多来看我一次,他们的警戒性也就会更大一些。”
他没有躲开,只是一只手顺势托着我的腰,将头靠在我的肩上,贴在我耳边道:“我在想,你真的不该来。”
秦安低下头,和顺而又气愤地啃一口我的嘴,眸子子黑漆漆的,声音也压得低低的,“该担忧你会被我吃掉。叶岚刚才说,这个点,你和唐宋该睡觉了?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