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一杯黄金酒[第1页/共2页]

十个字,用了六十六个金币构成。

飞龙镇是太坤门的总部之处,常日里各种人、百般兽交叉来往不断,世人固然有些骇怪,但也算是见多不怪,并且看到这个凶横的大汉仿佛并无歹意,也就不放在心上了,任由他去了。

轩辕烈嗅了嗅鼻子,忍不住低头一看,飞龙镇上那片灯火阑珊之处,酒馆林立,夜市纷然,嗯!对,酒味和猜拳酒令声必然是从那飘来的。

轩辕烈大喜,便勒着缰绳,他竟然涓滴不避讳,降异天兽稳稳降落鄙人来。这四周倒是都是酒馆,这个时候很多家都未曾打烊,先填饱肚皮再说。

他这一发怒,店小二更加坚信不疑了,这家伙绝对是土豪一个!他从速连声给轩辕烈报歉,然后一屁股烟儿跑到厨房了筹办做菜去了。

店小二还恐怕轩辕烈不便操纵餐,特地将两张大桌子移了下位置,一张在轩辕烈的左边,一张在轩辕烈的右边,如许他夹起菜来,就便利多了。

事不宜迟!他立即背上荡月弓,骑上异天兽,一扯兽缰,双腿一夹,朝着飞龙镇就飞了下去。

这春联的意义就是,我这家酒馆,一杯酒贵如黄金,能出去这里用饭喝酒的人,非富即贵。

摆了两张桌子。

能上到这个层次的酒馆来用饭的人,普通都是飞龙镇上的王谢望族,或者贵士富贾,又或者是太坤门的高层职员。太坤门内低一些职位的人都不大美意义来这里用饭,因为这里实在太贵了,薪水不敷吃一顿饭呢!(未完待续。)

“小二!给爷上酒菜!要快!”轩辕烈还没坐下,就大大咧咧喊道。

您想吃点啥?”

店小二还算识货,荡月弓此时在轩辕烈的背后披收回的雾纹格外埠稠密,平时轩辕烈背着弓,都会用一块青色的长布包裹起来,但明天解缆得有些仓促,竟然健忘用布裹着了,就如许背在身上,以是略微有些眼力的人都能看

“呼呼!”异天兽伸开双翅,低下兽头,滑翔着往飞龙镇灯火最光辉之处落去,未几时便到了飞龙镇上空。

轩辕烈方才走入酒馆大门的时候,或许是太饿了,他并没有留意到门口的那副大大的金色春联,用一个个金币嵌入到大木门两侧构成的春联:

桌子就是那种八人合餐的大饭桌。四四方方,一面设两个坐位的那种桌子。

一杯黄金酒,卖醉轻龙侯。

“对了!爷还要两壶酒,上等的好酒!”他刚走进门的时候就闻到了酒香味,用饭如何能没有酒呢?轩辕烈一敲脑门,咋差点把酒给忘了?

“有啥好吃的都给我端上来!最关头要快!晓得吧!要快!”轩辕烈大声道,他实在饿坏了。

这家酒馆叫做轻侯酒馆,是飞龙镇最大、最豪华、最初级的酒馆。

这九十六个菜式,都是这家酒馆最着名的招牌菜。

反恰是等,不如到镇上边吃边等?轩辕烈立即冒出了这个设法。

更何况,到飞龙镇去吃个夜宵,也就半时候不到的事儿,与其在这里傻等,还不如去吃饱再返来,只怕届时他们还没跟上来呢!

当然这些谍报都是龙轻雪供应的,教水阁在飞龙镇可没白呆,对龙侯山四周的阵势和太坤门总部的门路、修建早已刺探清楚。

飞龙镇这类处所,啥怪杰没呈现过?如许的土豪太常见了,一欢畅点上几桌子菜,然后就吃一两口就结账走人,这才叫气度!店小二可见很多这类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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