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路白一走,氛围顿时有些冷凝。
幼年时看的电影,不知为何,白叟他杀的那一幕清楚地在脑海里闪现,重欢感受手有些颤抖,她后退一步,撞到从前面追上来的夜路白。
早餐是在一家港式茶餐厅吃的,点的都是平淡的粥,没有辛辣。
重欢身子生硬了一下,她迟缓地起家,重新坐下,本来筹算要走的,此时倒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简歌有些惊奇,想了想,浅笑道:“天然,全天下的女人都巴望钻石、包包等统统的豪侈品。”
重欢点头,看着他现在一副朱门贵公子,俊美萧洒的模样,淡淡地说道:“今后还是不要来找我了,我跟不上你的消耗。”
简歌有些花痴地收回目光,抬目睹劈面漂亮冷酷的厉先生竟然仿佛在失神,不但有些谨慎翼翼地喊道:“厉总,能够点餐了。”
“我走了。”她起家,垂眼绕过桌子,往外走去。
夜路白的脸沉的吓人,蓦地挥手将桌子上的钱挥到了地上,氛围有一刹时的对峙。
重欢攥紧手里的钱,重新将它放到桌子上,唇色发白,因为早上起得早,加上胃疼,神采透出一丝的惨白来,她抬眼看了夜路白一眼,目光氤氲潋滟,如同有潮湿的雾气滋长满盈。
“女朋友?”简歌笑道,掩着小嘴,有些心花怒放,夜路白的绯闻女友本来就多,只是她竟然一天之间前后见到了南洋最有权势的两位贵公子,说出去的确会被群殴。
“老夫人如果喜好,等会我打包一份送到厉宅去。”那位简蜜斯笑道,言语中流暴露跟厉家老太太非常密切的感受。
“这家的蟹黄包很不错,老太太最爱这家。”厉斯臣冷酷地开口,声音是一贯的冷郁。
夜路白看了一眼比来风头正盛的简歌,笑容加深,一双桃花眼弯起来,勾的简歌有些面红耳赤。
厉斯臣正看着内里的景色,闻言,嘴角暴露一丝似有若无的笑容,冷酷地说道:“不巧,特地来吃的。”
简歌神采微变,不敢说话,跟厉先生熟谙这么久以来,这还是她们第一次伶仃出来吃早餐。一早就接到厉先生的电话,她惊得觉得是做梦,她连妆都没有来得及化,只是如何俄然之间就不吃了,因为夜路白?
“那女人叫做简歌,名媛界的新宠,剑桥大学的双硕士,家道殷实,本年25岁,才貌双全,还登上了最新的男色杂志封面,被封为新一代女神。传闻很快就要嫁入厉家。”夜路白淡淡地说道,瞟都不瞟那女人一眼,盯侧重欢。
茶餐厅的经理吃紧地迎上前来,笑道:“厉总,简蜜斯,这边请,内里有清净的小包间,还是说要清场?”
厉斯臣沉默不语,看了好久,始终都没有看到阿谁身影,这才收回视野,看着之前的有些陌生的女人,看到她精美的面庞,身上代价不菲的衣服以及包包,神情冷酷,降落地问道:“简蜜斯,是不是女人都喜好被豪侈品环绕,喜好过豪侈繁华的糊口?”
那边厉斯臣揽着一个千娇百媚坐在不远处,因为离得近,加上早上茶餐厅的人少,说话声都能清楚地闻声。
重欢喝了一碗白粥,然后摸了摸口袋,松了一口气,早上出来的固然急,但是她的口袋里还是有一个零钱包的,她取出叠的整齐的钱,放在餐桌上。
厉斯臣漂亮的面庞一冷。重欢那女人就是有病,还是病入膏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