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绍打量最她一眼,眉清目秀温婉文静,皮肤特别白。典范的小家碧玉、夫君闺秀。
“公、公子既然来了,不知可否留下一点笔墨文章,或是韵律曲段,做为沉沦呢?”小女冠的声音都有些颤栗了,很冲动,脸上一片通红。
“哇——”
……
“俗务缠身,我不便久留,先请告别了。还请女人恕罪。”薛绍拱了一动手,这便告别。
薛绍越想越感觉风趣。这时,几名小道姑围上来了。
“好恋慕……”
“我要读、我要读!”
薛绍往听经的坐蒲边一走,顿时引发一片骚动。那些围坐在一起的小女人们几近炸了锅,那里像是在听经,清楚就像是一群狂热粉丝见到了心目中瞻仰已久的偶像剧大明星。
“公子慢走……公子稍等,请留步!”陈仙儿咬着嘴唇,也算是壮起了胆量鼓起了勇气,“公子若得闲暇,不、无妨……无妨常来看看小女子。小女愿为公子抚曲献舞,做些羹汤。”
“好。”薛绍浅笑的点了一点头。
“中间就是……都城来的大名鼎鼎的蓝田公子吗?”
“声音也好听!文采更风骚!”
女冠和小女人们得了薛绍的墨宝,好一阵喝彩雀跃。
男人嘛,真如何狷介也不成能真的离开了本质……薛绍嘴上不说,心中倒是一阵暗美。
一群女人笑得东倒西歪,陈仙儿的确无地自容,脸上红得像桃儿一样了。
其他的女冠和小女人们也纷繁壮着胆量围了上来。这架式,涓滴不亚于21世纪的大明星要开演唱会了,面对一群狂热粉丝时的景象。
再如何风骚萧洒,也不能误了本职大事。
这些小女人们如果单着帮,估计个个都不会如此猖獗;一但让她们结了群、成了伙,的确比成群结队的仇敌还要可骇……
近旁的女道姑和稍远处佯装听经的小女人们,一同收回了冷傲的低呼之声。
薛绍暗自头皮发麻,从速走了。
“成了!!”郭元振一鼓掌哈哈的大笑——这不就是做了连襟嘛,兄弟豪情又进一步了!
“才不会呢!”月奴脸上稍稍一红,赶紧辩白道,“公子天簧贵胄人中龙凤,得女子喜爱与追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是这些偏僻之地的女子,不管仕庶还是道俗,皆是普通的贫乏涵养没个矜持。”
一首清朝词人纳兰性德的《采桑子??明月多情应笑我》——
从出门到回家,前后不到半天的时候。多数督府这时,正要开午餐。就像是奇袭黑沙一样,薛绍办事讲究提一个初级效力,郭元振的人生大事只花了不到半天的工夫就算大功胜利,趁便本身还收了个如花似玉的小外宅,随时等着本身去宠幸。
就差扑上前来要署名、要合影了。
“哈哈!”
润笔费,是时下的文人赚取生存来源一个首要路子。君不见李太白那样的狂疏才子,整天游山玩水吃香喝辣,生存从何而来?——给人写一篇墓志铭,就够他吃喝大半年的了。
女冠们大喜,“快、从速笔墨服侍!”
抢先有一个十**岁的素净小道姑,胆量也挺大,在其他几位女冠分歧推顶之下,她上前搭讪了——
“公然是都城来的大才子,这首采桑子当真绝美!”
薛绍呵呵直笑,“自古燕赵多勇烈,民风旷达彪野。两京之地天子脚下,儒家教养深切民气并且颇多王公贵族仕大夫,天然会高雅一点。出境顺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