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拿出射杀狂暴巨兽的本领,我以为还是有惊无险的。”应祖儿倒是对他非常有信心。
“波克爷爷,感谢你载我回家,再见。”应祖儿拎着她的大包,跳下车,挥手向赶车老头告别。
“喂,你干甚么?”叶涛不满的道:“凭甚么替我承诺决斗?”
不消说,这儿就是应祖儿的家了。
“我们波斯米亚人,只尊敬强者,在极度排外的环境下,你不消气力佩服他们,休想住在我的部落里。突玛斯绝对是开刀立威的首选目标,他是公认的部落第一懦夫。”
无法之下,他只好自愧不如,满脸羞臊,把弓还给叶涛。
“你担忧个屁,整天在家厮混,觉得我会信吗?”应祖儿忿忿的打断他的话,一把推开父亲,拎着大包气冲冲的走了出来。
他这语气,说的那叫一个斩钉截铁。
初代都死了多少年了,他们竟然还不改对人类发自心底的猜忌仇视。
“好,不过我得劝你一句,最好提早,给这小子筹办一口棺材,因为我管杀不管埋!”突玛斯傲然一叱,双腿一夹,坐骑奔驰起来,带着那群猎人,风普通消逝在枝叶掩映下的石路深处。
那实在就是驯鹿头颅,骏马身子,近似马的其他丛林生物。
叶涛正要回绝,可没想到应祖儿张口便替他承诺下来:“决斗就决斗,谁怕谁?我带他进部落,让他筹办一下,我们太阳广场上见。”
突玛斯见叶涛亮了一手拉弓神力,镇住了场面,没人再帮他出声,立即喝道:“算他有点力量,但我不信他真的能杀掉三头狂暴巨兽。小子,敢不敢遵循我们部落的端方,跟我来场决斗?敢的话,我临时让应祖儿带你归去,如果不敢,现在就夹着尾巴,从哪儿来,滚哪儿去吧。”
“看到没有?我朋友这把弓,没有五六百斤力量,休想拉得动,即便有那力量,但信赖谁也比不上我朋友叶涛的持续拉弓吧。”应祖儿对劲的一翘鼻子,嘚瑟的说道。
“你……不会是睡了我的女儿,跟她一道返来探亲的吧?”酒糟鼻老头大吃一惊:“你带了多少上门礼品?我警告你,我可只要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不是有钱人,休想娶她!”
大群波西米亚青年,都哑口无言,第二个尝试拉弓的猎人,是现场仅次于突玛斯的简手,没想到,他都没法像叶涛那样,持续开弓,其别人谁还敢试着去拉呢?
一个看上去很驯良的老头(除了望向叶涛的目光,警悟仇视以外),聘请应祖儿坐上他的“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