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我家五四这是害臊了?实在你长得蛮好,特别扮上男装,真是风骚俶傥玉树临风,有女人看上也…唔…”
并且,即便说出了身份,颠末专人考核后,若发明其扯谎则罪加一等。(本来能幸运保命的立即正法,本应处以极刑的人将改判为凌迟。)
…
接下来,霜柒谎称本身头部受伤失忆,企图从“小哥”口中套话,成果这家伙还真的信了!二话没说全都奉告了霜柒。
“对了,我如何把这事给忘了!”五四一拍脑门,又从棉袄里取出被油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一只烧鸡!
二人狼吞虎咽的吃了个饱,霜柒还极其没形象的打了个饱嗝。
“小哥”本名张五四,五四好青年的五四,当然了,这是霜柒脑补的。据她本身说,她是蒲月四日生人,父亲便为她取了这个名字,简朴又好记。
而帐篷里这些在霜柒眼中的“乞丐”,本来都是诚恳本分的百姓。
缩了缩脖子,向巡查的兵士问了厕所的方向,霜柒开端了在帐篷群中的穿越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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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的确是女扮男装,因为家里穷,她爹又只要她这么一个孩子,为了赢利糊口,从小就被当男孩子养,十二岁开端帮厨,现在十七岁的她早已经是主厨了。
“对了五四,你那假喉结真是太逼真了,真是画的?”霜柒对着五四的脖子左看右看,悄悄咋舌。
霜柒舔了舔嘴唇,“管它谁给的,开吃!”
五四大囧,“朱!二!狗!”
“你别脱,穿戴吧。”五四握住霜柒的手,“你受伤昏倒了三天三夜,穿我那件更和缓,等你完整好了再还我不迟。至于我衣服上鼓鼓的…”
女猪脚的脾气蛮跳脱的,文也会因了她的存在出色不竭哦!各位看官是否已经被她那机灵英勇又接地气的脾气深深俘获了芳心?请点击“插手书架”保藏本书,让我看到你们的热忱吧!O(∩_∩)O~
此前影象中救她的美意人应当就是五四了,怪不得衣服带着浓浓的饭香,她是个厨子嘛!
“去!吃肉都堵不上你的嘴!”
她本来住在距此不远的天威城,但是本年夏天那边遭了水灾,好不轻易到了夏季又碰到了雪灾,城里城外闹饥荒,实在没有体例才一起乞食到这座天贵城城外。
“哈哈哈我错了!”
站在厕所门口,霜柒却俄然犯了难。
传闻那处所并没有贴假皮肤,只是通过暗影等手腕画出来的,若不是上手摸了,霜柒是绝对不信的。
毕竟方才打了一架,耗损的热量要弥补返来…(实在就是馋了)
“少贫嘴,真不晓得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满脑筋都在想甚么,还觉得穿上男装就真是男人啦?如果真有女人看上你,看你如何办!”
…
五四这技术如果放到当代,的确能够成为初级扮装师乃至艺术家了!
敲了敲脑袋,霜柒心道:想这些干吗,眼下最要紧的是去那里如厕!
遵循每个帐篷住二十人来算,灾黎数量该有几千上万吧…
因了霜柒那一身武功,“小哥”很天然的以为她是个“逃犯”,却又因其样貌实在像极了她表弟,这才“拔刀互助”。
帐篷内一众灾黎憋红了脸,听不清墙角的两人说甚么,但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两个少年滚成一团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