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桀骜:“办事员,再把那条项链拿过来,对,最重的阿谁,这金链子有多重,能够定做吗?我想想,我要个…两斤是多少?图案,能订鸳鸯的吗?”
独孤桀骜:“当然有!”
欧景年也对着独孤桀骜笑了笑,走到跟前,才把手从身后拿出来:“宝宝,送给你。”――本来她拿的是一把玫瑰,花束不大,一共才9朵,并且还高凹凸低地扎成一小捧。
独孤桀骜给欧景年套上一堆手镯,笑眼弯弯地打量,赞叹:“你皮肤白,戴金镯子都雅,我感觉这一套挺配你的。”
欧景年:……
独孤桀骜:“咳…我不是不喜好花,不过下回你能够买些实际点的礼品,比如蛋糕甚么的。”
欧景年:……
欧景年:“十二生肖是十二个镯子不是一套,我不要在手臂上套十二个镯子啊喂!”
独孤桀骜:“诶,不是你给我买了个礼品,然后带我来给你回礼吗?”
欧景年:……
独孤桀骜:“另有喝奶!”
欧景年:……
欧景年实在太体味独孤桀骜,选的处所非常合适独孤桀骜的情意――该店是金市的老字号金饰店,内里的商品只用一个词便能够概括:贵重――这里统统的东西,不管图案如何,设想新潮与否,全都又贵又重,别家手镯是10g、20g、50g,他家手镯则是50g起,别家耳环都小巧小巧,克重不超越两位,这家的耳环不是大金环,就是大长串,并且图案繁复、层次庞大,最轻的都要在10g以上,铂金成品则不是玫瑰就是凤凰,再不就是传统图案的花式组合,至于翡翠、钻戒之类的金饰,就更不消说了。
独孤桀骜:“你放心,固然只能买个小的,不过我必定也不会委曲你的,东西小,我们就多买几个。办事员,把这个,这个,另有阿谁,对,都拿出来,给我女朋友戴上。”
独孤桀骜答复得非常干脆:“都太小了。”镯子如何能只要二两重呢?必必要一斤以上啊!另有那些项链甚么的,比她之前的装潢差多了。要晓得她之前连椅子都是纯金的啊,那些装潢用的护甲啊、兵器啊就更不消说了。以她独孤桀骜的功力,每次打斗之前,都必必要特地把那些护甲头盔之类的东西脱下来,可见那些黄金有多重,装潢起来有多吃力――唯其如此,才气显现她武林盟主的高贵气势嘛。
谁知独孤桀骜打死不肯承认:“谁说的,我喜好。”
欧景年转头看着她笑:“除了吃的,你就不想要别的吗?浪漫一点的小礼品?”
欧景年:“我晓得了,走,我带你去买礼品。”她一把抓住独孤桀骜,拖着独孤或人往人少的处所走,很快就进了一家金饰店。
独孤桀骜细心地看了看那束花――这就是市道上很常见的玫瑰,大红色,看得出是特地选过的,每一朵都既大且饱满,大小也都附近,固然是9朵,但是因为裁剪搭配得都极其得体,以是看着只是颀长的一束。东西标致是很标致,靠近了闻,还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香气,但是独孤桀骜一向更偏疼有合用性子的东西:食品,衣服,兵器,能够彰显身份的椅子…都是她的最爱,这么一捧玫瑰,看上去虽美,却既不能吃,又不能玩,装潢屋子又嫌便宜,实在没有甚么特别的吸引之处,但是欧景年既然特地买来了,她也不好说不,对付地点了点头:“喜好。”接过花束,高欢畅兴地挽着欧景年进了屋,顺手就把花扔给了门口的迎宾员:“找处所插上。”